法制网西宁8月11日电(记者韩萍)8月10日,中央第七环保督察组将首批51件群众信访举报案件移交青海省。中央第七环保督察组副组长、环境保护部副部长黄润秋向青海省政府副省长田锦尘移交转办单。
据了解,8月8日下午,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青海省工作动员会在西宁召开,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杨松、副组长黄润秋就做好督察工作分别讲了话,青海省委书记王国生作动员讲话,并向社会公布了督办电话和邮政信箱。截至8月9日20时,督察组接到群众各类举报来信来电78件,针对环境领域的有效来电举报51件。其中,西宁市31件、海东市9件、黄南藏族自治州6件、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2件、海南藏族自治州2件、海北藏族自治州与果洛藏族自治州各1件。
黄润秋在移交仪式上指出,投诉的环境问题发生在群众身边,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希望青海省政府对首批信访来信来电案件认真查处,把边督边改、立查立改落实到位,把反映出的环保案件整改到位,切实做到“不查清楚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责任不追究到位不放过,人民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给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田锦尘表示一定加强整改,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随后,青海省政府与涉及信访案件的8个市州相关负责人举行了交办仪式,并要求各地在签署转办单起5日内抓紧督办信访案件,青海省政府将及时将办理情况反馈到督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