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多年前我还在派出所工作时,参与侦办过一起偷糖的案子,那是我从警生涯的第一起案子。
有一天中午正要去吃饭,领导通知我,要我立即跟黄科长去办一起盗窃案。案情大概是:一名装卸工人在船上卸糖的时候用自己的饭盒装了一饭盒红糖,下船时被查获。我们到了现场,询问、录口供。那盒红糖就摆在那里,行窃者供认不讳。过了一天,我又跟黄科长拿了一张拘留证去到行窃者所在的装卸队,在他们开全体大会的时候宣布对行窃者进行行政拘留。行窃者就坐在工人们中间,一宣布完,黄科长上前很利落地给他上了手铐。那一时刻,我清楚地看见行窃者惊讶、无助、不知所措的眼神。我带着他往外走的时候,他突然扭转头带着哭腔地冲后面的人群喊:“跟俺娘说一声!”
在送往拘留所的吉普车上,他“呜呜”地哭着,极度沮丧。可能在担心,他娘没有看见他下班回家会怎样难过。那一刻,对这样一个“违法犯罪分子”,我不知该痛恨还是同情。又过了几天,我跟黄科长去拘留所提他,队里要开他的批斗会。他从监所里出来,到了门口见了民警就一个标准的立正,腰板笔直,声音洪亮:“报告!”跟几天前进去时完全像换了个人。
我们把他带到车上,他也显得轻松开朗了许多,全然不见痛苦和沮丧。一个人,当他改变不了现实的时候,真的可以改变自己的心情。示人软弱,可能会更加软弱;示人坚强,可能会更加坚强。那之后不久,我去了机关工作,与“犯罪分子”直接面对面的机会并不是很多了。
40多年过去了,我从没有忘记那起窃糖案件,时常会想:如果在正常的时代环境下,案子的结果又将会是怎样?
(李良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