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

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设为首页 | 我要投稿
长安播报

北京市司法局回应老人遭遇“以房养老骗局”

2017-08-02 20:30  来源:法制网  责任编辑:周亚强
字号  分享至:

  法制网北京8月2日讯 记者 刘子阳 近期,部分报纸、网络等媒体出现“老年人以房养老被骗”相关报道,其中涉及北京市部分公证处为老年人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委托公证等内容,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记者今天从北京市司法局获悉,针对报道中涉及的内容北京市司法局和北京市公证协会已经组成调查核实小组,对相关公证处和公证员开展调查。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据《公证法》及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赔偿当事人损失;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绝不姑息。

  据了解,“以房养老”骗局不仅给老年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也是对正常的公证执业秩序的破坏。北京市司法局将与公安、司法部门配合,依法认定案件性质,严惩犯罪分子。同时,将整合法律服务力量支持当事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协助当事人挽回损失。

  针对近期社会上“以房养老”诈骗的新情况,北京市司法局和北京市公证协会将进一步修改完善相关公证事项的办证流程和业务规范。从即日起,北京市公证机构在办理借款合同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同时,不得为借款人办理担保性委托公证;公证机构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和涉及不动产委托公证必须将公证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公证机构为60岁以上老年人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或涉及处分不动产的委托公证时,老年人必须由成年子女陪同,办证过程必须进行录像,并附卷备查。

  北京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在签订抵押借款合同,处分本人所有的房产时应审慎行使民事权利。不要轻信投资高额回报的言论,克制赚钱心切的心理。老年人应多与家人、子女协商,必要时咨询专业人士,了解公司运营状况,经多方论证再谨慎做出投资理财决定。要正确分析投资理财的后果,重视签字的效力,认真阅读合同或协议,充分、清晰理解条款内容,准确预判不能到期还款的法律后果,切不可草率签字。要有风险意识,特别是在决策环节,如果投资公司要求老年人用一套房屋作抵押借款投资,却不办理符合法律规定的抵押登记,而是要求办理委托代理售房的公证,那么就一定要提高警惕。

40度高温 交警站车顶托举坠落光缆半小时

眼看交通拥堵越来越严重,袁家林急中生智,站到警车车顶,用双手将光缆高高举起,打开3条车道。

“百名红通”1号人员杨秀珠贪污、受贿案一审开庭

检察机关指控,其涉嫌贪污1904万余元、受贿735万余元,犯贪污、受贿两罪。

《将改革进行到底》观后感:司改在博弈中激流勇进

为让公正理想普照现实,在去地方化与一体化博弈中,务必以壮士断腕的勇气与果决,打破地方桎梏、创新部门联动。

爸爸,今天我要向您敬个军礼!

八一,在这个特殊的日子,他们的孩子给他们送上难忘的礼物,人生中的第一次军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