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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播报

军人军属维权,享受了哪些“特别的爱”

2017-08-01 11:45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黄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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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迎来建军90周年。

  战争年代,他们冲锋陷阵,无往不胜;和平时代,他们投身于抗震救灾、维和行动……哪里有艰难险阻,哪里就有解放军的身影。

  “军人为我们保家卫国,我们为军人保护亲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处理涉军纠纷和案件,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先后探索出“汤阴经验”、“浙江福建经验”、“宜春经验”等涉军维权工作模式。

  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创新发展了“信阳模式”、“鄂豫皖模式”。

  那么,人民法院为军人、军属提供了哪些“特别的爱”呢?

  成立涉军维权审判庭或合议庭。早在1996年11月,汤阴县人民法院成立了全国第一个专门办理涉及军人军属纠纷案件的机构—— “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巡回法庭”。

  开通涉军案件审判执行绿色通道,涉军案件优先安排、涉军维权人员优先配置、涉军维权案件优先审执。积极开展巡回审判,通过建立驻军巡回办案点、“假日法庭”、远程视频开庭等方式,方便当事人诉讼,及时就地调处涉军纠纷。

  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属于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的当事人,减免诉讼费,确保每一位军人、军属都打得起官司。

  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强化涉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充分运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努力把涉军纠纷化解在诉讼之前;

  通过发送司法建议,开设涉军纠纷法律咨询电话、网站专栏、电子邮箱,向部队、军人军属发放“维权服务联系卡”,设置驻军部队司法信箱等方式,为部队和军人军属依法维权提供多种形式的司法服务。

  开展庭审观摩进军营、法律咨询进军营、法律培训进军营等活动,增强官兵依法办事意识和解决涉法涉诉问题的能力,促进部队依法治军。仅2016年就组织军地法官开展法治教育近千场次,编发维权手册近10万份。

  统计显示,2016年,军事法院和地方法院依法审理破坏军事设施、泄露军事秘密、破坏军婚等案件1678件。

  司法拥军的进击之路,人民法院奋力前行!

  策划:赵 刚

  校对:王 俏

  文字:赵 刚 王怡鑫

  视频:吕韶文 王怡鑫

  配音:张鸿昊

  美术:吕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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