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闷热的天像个大蒸笼。17时20分,火辣辣的太阳还挂在天空,我和小何提前10分钟来到值班室收押提审岗位上,与正班民警老杨、小路进行了值班交接,开始了今天副班的第二轮值班工作。
周末了,我想这天的工作应该不会像平时那样多吧。17时48分,一辆警车停在看守所门前,两名民警和两名辅警押着一个年轻的小伙子来到收押室。我接过办案民警递过来的法律文书,得知小伙子姓覃,19岁,酒后驾驶致人重伤,涉嫌交通肇事罪。
18时20分,我们在值班医生配合下,经过信息采集录入等程序,将覃某的收押手续办完后将其送进监室关押。20分钟后,门外突然来了一辆面包车,车上下来四男一女五个人,一个40多岁的妇女来到值班窗口,大声问:“警官,我儿子要关几天呀?”原来是覃某的父母及亲友找来了。“我们家小孩就是喝了点小酒撞伤了人,这点小事,大不了给受伤的人多赔点钱嘛,又没有死人,为什么要关进去?”覃某的父亲激动地说。
我一听,眼前这些人不仅是法盲,而且还情绪激动。看他们这种状态,我心想,此时即使给他们讲法,他们也很难听进去。于是,我开始心平气和地给他们讲了一个我曾经在手机上看到的视频:一个年轻司机酒后驾驶大货车,与一辆小车相撞,小车里的人都死了,大货车司机也被困在车里,后来车着火了,还没等到救援人员赶来,就被活活地烧死了,特别惨!我讲完,他们无话可说了,原先激动的情绪慢慢平静下来,经过我进一步的法律教育,他们也认识到自己儿子的行为是违法的,决定先回家等消息。
此时,窗外晚霞映红了天际,望着开走的面包车,我总算松了一口气,感觉天好像也没此前那么热了。
(叶幼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