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警察网讯 据山东省潍坊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消息,潍坊市公安局公布举报暴力恐怖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最高奖励50万。据悉,该奖励办法自2017年8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8月19日。
奖励办法如下:
为进一步推动公安机关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有效结合,切实增强全社会反恐怖斗争意识,充分调动公民举报揭发暴力恐怖违法犯罪活动线索的积极性,严厉打击暴力恐怖犯罪,有效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根据相关法律和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举报线索
本办法所称的暴力恐怖违法犯罪活动线索是指公民发现的涉恐可疑人员、事件、物品、车辆、场所等线索。对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何公民均有权利和义务向本市公安机关举报:
1、境内外暴力恐怖组织及其成员,针对境内组织、策划、实施或煽动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线索;
2、境内外暴力恐怖组织及其成员在境内的落脚点、关系人及其物品、资金、行踪类的线索;
3、组织宣扬极端思想及制作、储存、传播、散布暴力恐怖活动音视频、宣传品的线索;
4、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携带枪支、弹药、易燃易爆物品、管制刀具、小型航空器或传授、传播制枪制爆技术和方法的线索;
5、偷越国(边)境或组织、策划、煽动、运送、协助他人偷越国(边)境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线索;
6、个人扬言或着手准备采取暴力恐怖活动的线索;
7、通缉在逃的涉恐人员线索;
8、其他涉嫌暴力恐怖违法犯罪活动的线索。
举报途径
公民发现或知悉暴力恐怖违法犯罪线索,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举报:
1、拨打 110 或辖区公安机关的报警电话举报;
2、通过潍坊市公安局“潍坊公安”微信、微博平台举报;
3、通过信件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
4、通过违法犯罪举报信箱举报;
5、到公安机关或向执勤民警直接举报。
举报奖励
对公民举报且被采用的举报线索,根据其作用、效果、案件性质等进行等级评定,线索共分为一级线索、二级线索、三级线索、四级线索。
举报线索奖励实行物质奖励方式,按照线索评定等级发放奖金。
一级线索:最低奖10万元人民币,最高奖50万元人民币,视实际效用确定最终奖励数额;
二级线索:最低奖2万元人民币,最高奖10万元人民币,视实际效用确定最终奖励数额;
三级线索:最低奖5000元人民币,最高奖2万元人民币,视实际效用确定最终奖励数额;
四级线索:最低奖500元人民币,最高奖1万元人民币,视实际效用确定最终奖励数额。
两人以上共同举报同一线索的,奖励金的分配由举报人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受理的公安机关协调。
两人以上先后举报同一线索的,先举报的公民,按照线索评定等级发放奖金,后举报的公民,视情给予适当奖励。
如果公民举报的线索,公安机关已核实或正在侦查的,视情给予适当奖励。奖励金的发放要严格按照有关审批制度执行。
奖金领取
举报人可以向受理举报的公安机关查询线索的核实情况,受理公安机关将会在不影响案件侦查的情况下告知。如果因线索处置环节属涉密内容,不适宜告知的,会向举报人做好解释工作。对经查证属实的举报线索,受理的公安机关将及时通知举报人到公安机关领取奖金。
举报人自接到奖励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领取,委托他人代领的,凭举报人和代领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委托手续领取;逾期不领的,视为自动放弃。
注意事项
公民借举报之名故意诬告陷害他人,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等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公安机关将严格保护举报人个人身份信息安全,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或者泄露举报人个人信息等情况。对公开或者泄露举报人信息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举报线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奖励:
1、举报人为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在公务活动中发现违法犯罪线索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举报线索由上述人员提供的;
2、同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举报的;
3、其他依法依规不予奖励的情况。
本办法自2017年8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8月19日。欢迎广大市民积极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