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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播报

法治公安 向着公平正义破浪前行

2017-07-21 15:56  来源:人民公安报  责任编辑:闵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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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法有度,自成方圆。“法治”历经历史的淘漉,已成为治国之根基、长治久安之保障。

  2014年,金秋时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发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强音,“依法治国”被历史性地置于前所未有的高度。

  2015年,春暖花开,公安部印发《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建设法治公安的决定》,在全国公安机关树起了法治公安的大旗。

  随之,一场奋力前行的计时赛跑,一次没有退路的提挡加速,一个意义重大的自我革新,在公安机关拉开帷幕。

  2016年5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提出了系统的规划和具体的举措,为解决事关公安执法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提供了根本遵循,掀开了法治公安建设新的篇章。

  砥砺前行,春华秋实!

  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提档升级,队伍法治素养、执法能力显著提高,公安执法公信力和社会认可度持续提升……

  在依法治国全面推进的大背景下,法治公安这艘巨轮,向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个执法行为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目标逐浪前行。

  一种时不我待的紧迫感

  立法工作,是法治公安建设的基石。

  滚滚向前的时代车轮、日新月异的社会环境,让中国恰逢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同时也面临巨大的挑战。在这样的历史时期,法治公安建设,同样面临着“破与立”的历史抉择。

  知法治所由生,则应时而变;不知法治之源,虽循古终乱。

  全球化的不断推进、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在改变生活方式、迸发绚烂火花的同时,也同样伴生出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网络空间安全等社会治理难题。对此,公安部积极推动立法机关制定反恐怖主义法、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网络安全法等一系列重要法律,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为切实防范冤假错案,今年6月,公安部会同最高法、最高检、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遏制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情形,推动执法办案进一步向着规范化、法治化、文明化方向发展。

  时代的发展不仅要解决新的问题,同时也对已有事物是否符合现状进行拷问。

  近年来,公安部全面梳理公安法律,调研讨论已有法律在现阶段的可行性,在此基础上,加快推进人民警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修订工作。

  制之有衡,行之有度。

  公安机关执法活动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面对纷繁复杂的各种情况。如何实现各项执法活动、各个执法环节有据可依、有章可循,是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法治公安的关键一环。

  “让民警知道该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需要一个健全、完备、可操作的执法指引。

  近年来,公安部研究出台《公安机关执法细则》并不断修订完善,目前已修订第三版,正在启动研究第四版的修订工作。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让民警规范执法,必须有明确、操作性强的法律法规依据和制度标准。”公安部法制局局长孙茂利说。

  《公安机关受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规定》《公安部关于实施公安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的指导意见》及一系列法律适用规范和裁量基准,为基层民警执法提供了“度量衡”和“导航仪”。

  法治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是重要载体。而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首要任务就要明确执法工作中的规矩、标准和界限。

  一场直面问题的自我革新

  唯有改革,才能谋得发展;唯有革新,才能准确切中时代的脉搏。

  立案难、立案不实曾是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冤假错案更是极大地损害了执法公信力。

  改革,须以问题为导向。

  受案立案是执法源头,是人民群众聚焦的重要执法环节,是公安机关必须把好的“入口关”。2015年,公安部下发了《关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意见》,提出完善接报案登记、受案立案审查工作程序、加强对受立案环节监督管理等一系列改革要求。在此基础上,各地积极推进案件管理中心建设。目前,31个省级公安机关出台了受立案改革实施意见,16个省级公安机关增设了案管机构,受立案向着规范化方向发展。

  2016年,公安部会同最高法、最高检、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全面推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推动各地公安机关强化证据意识,严格落实对讯问全程录音录像制度,完善了错案预防机制。

  机制是权力运行的轨道。只有畅通完善机制,才能确保各项执法活动都在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上运行。

  近年来,公安机关大力推进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这既是加强法治公安建设的根本要求,也是主动适应外部执法环境变化、自我完善的必然选择。

  证据规格不一致、多头对口检察院沟通不顺畅,是刑事案件办理的痼疾。为解决这一难题,“刑事案件‘两统一’工作机制”应运而生。公安机关全面实行法制部门对刑事案件统一审核、统一对接检察机关机制。

  目前,29个省级公安机关出台了刑事案件“两统一”文件,16个省级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就统一对口衔接联合出台了文件。

  曾经,“奇葩证明”苦了百姓,更拉远了公安机关与群众的距离。建立高效便民的公安行政审批制度,既是民警所盼,更是民心所向。

  各级公安机关全面梳理法定执法权力和责任,以清单的形式明确权责边界,并出台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群众办事创业的若干措施;全面梳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任务落实情况,实现最大限度下放和减少行政审批事项。

  在法治公安的建设中,一项项着力破解难题的改革举措,一次次破除顽疾的对症下药,展示着公安机关锐意改革的决心和完善机制的智慧。

  一场全面提档升级的计时赛跑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基层基础建设的完善,是法治公安建设的重要保障。

  从执法记录仪的配备到执法办案场所的升级改造,从涉案财物的管理到执法办案信息系统的研发……

  无论是细枝末节还是宏观规划,每一次的提档升级都是分秒必争的计时赛跑,都事关法治建设的大局。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将每一个执法环节、每一起案件的办理都置于规范执法要求的“聚光灯”下!

  近年来,各地公安机关不断加强单警执法记录仪等现场执法记录设备的配备使用,全面推行现场执法活动视音频记录制度,真实、全面记录现场执法活动。

  一个个小小的执法记录仪成为准确记录、还原执法现场活动的“黑匣子”,更如同一盏盏灯,照亮着民警的规范执法道路。

  从接处警环节开始,到现场执法、调查取证、办案区办案,最后到案件终结,执法全流程记录机制在全国公安机关全面运行。同时,在公安部推动和督导下,各地公安机关普遍开发应用了统一的执法办案系统,全面实行网上办案,强化对执法办案的标准化管理和全流程控制。

  依托于“互联网+”模式,“阳光警务”快速发展。公安机关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手机APP、信息屏终端查询等载体,大力推进治安、户政、交通、消防、出入境等行政管理领域的行政许可、备案类事项网上公开办理,用信息公开倒逼执法规范。

  不断强化科技支撑。执法规范化基层基础设施全面提档升级!

  基层一线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改造,是近年来全国公安机关大力开展的一项基础性工程。

  公安机关在将办案区、接待区、办公区和生活区进行物理隔离的基础上,不断推动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改造向精细化、集约化、智能化方向发展。

  在办案流程方面,明确了“犯罪嫌疑人被带至公安机关后,一律直接带入办案区,一律先进行人身检查和信息采集,一律有人负责看管,一律有视频监控并记录”的“四个一律”的硬性要求。

  在硬件设施方面,不断进行精细化改造,指引地标的设置、门窗的设计等细节都经过反复推敲。

  为加速办案场所升级改造,提供可供参考的范本,公安部法制局指导建设了12个适应不同经济条件和执法办案需求的办案中心示范点,并在公安网展示示范点的建设图纸、视频资料等,供各地学习借鉴。

  截至目前,全国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改造基本完成,共建成3885个办案中心。

  突出智能化管理效能。智能化是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另一大“关键词”,成为智能管理与监督的“杀手锏”!

  涉案财物管理是公安执法的重要领域。曾经,保管不当、移送不畅、权责不分、处置不力是涉案财物管理的一大难题。如今,二维码技术让涉案财物有了“身份证”,公检法跨部门统一管理模式和智能化管理平台的研发实现了对涉案财物流转的“换押式”管理,大大提高了管理效能。

  此外,执法办案区智能化管理系统在各地公安机关涌现,违规操作自动语音提示、活动轨迹自动跟踪摄录、讯问过程远程指挥监督以及执法办案区台账自动生成等智能化功能,不仅提升着民警的工作效率,也实现了对民警规范执法的约束和监督。

  一次全警参与的法治大练兵

  公安队伍建设,是法治公安建设的核心要素。

  作为守护安全、打击犯罪的执法力量,公安民警只有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切实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落实到公安执法活动的全过程中,才能真正担负起人民公安的职责和使命。

  曾经,公安队伍中存在的民警法律意识淡薄、执法能力参差不齐的状况,给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和社会认可度带来巨大冲击。

  唯有迎难而上,才能扭转乾坤。

  2016年7月,一次针对基层一线民警的规范执法视频演示培训会在全国公安机关举办。培训会紧紧围绕现场接处警和执法执勤的关键环节,从法律要求、处置流程、言行举止、策略技巧等方面,对基层一线民警的基本执法执勤行为作出规范和示范。

  民警查验证件过程中遇到拒不出示身份证件的情况怎么办,民警执法时遇到阻碍和纠缠怎么办,在什么情形下民警可以依法使用武器……一系列紧贴实战的操作规范呈现给一线民警。

  这是一次在全警范围内开展的视频培训,也是公安部首次将一线执法规范搬上荧幕,用细化、严密的执法标准和操作规程,为民警现场执法上了一堂意义重大又紧贴实战的规范执法课。

  今年1月,第二期全国公安机关规范执法视频演示培训会举办,紧扣现场公开执法这一关键环节,围绕查验居民身份证、处置民事纠纷引起的报警求助等10余个具体执法情形,对基层一线民警执法执勤行为作出规范和示范。

  练为战,练为用。

  为调动全警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公安部推行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制度,民警不通过基本级考试不得从事执法活动,不通过中级考试,不得担任科所队长、主办侦查员和案件审核人员,将通过高级考试的民警纳入人才专家库,同等条件下优先晋级晋职。

  同时,将执法资格等级考试结果落实到考核评优、晋级晋职等环节中,以硬指标硬规定拉动民警提升自身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的积极性、主动性。

  截至2016年年底,全国公安机关共有214.92万人次民警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112.46万人次民警取得中级执法资格,4.08万人次民警取得高级执法资格。

  五年,筚路蓝缕,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建设,快马加鞭未下鞍;

  五年,乘风破浪,法治公安的雄关漫道,走过了一程又一程;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法治公安的美好愿景需要200万公安民警携手与共、砥砺前行,高高扬起奋进的风帆,向着法治,向着公平正义,破浪前行!

  (记者 付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