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

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设为首页 | 我要投稿
长安播报

小伙不远千里找工作被骗入传销 3天后被"同事"打死

2017-07-10 07:39  来源:扬子晚报网  责任编辑:王蓉
字号  分享至:

  余某,不远千里离开老家来到丹阳,寻找工作,可谁知竟被骗入传销组织,仅仅三天之后,他的尸体就静静躺在了丹阳市人民医院,生前被人殴打虐待,包括牙刷柄捅肛门等,手段极其残忍折磨致死。7日下午,四名施暴者在在丹阳人民法院公开受审。

  法庭上,公诉人以故意伤害罪请法院判决,第一被告陈某某,死刑或者无期徒刑 。

  本案公诉人介绍,2016年8月10号,26岁的死者余某,被网友骗至丹阳开发区某小区内,进行传销活动。而余某无法忍受组织的控制,一直不遵守规矩,也不好好上课。因此,时不时遭受几名传销小头目的教训,用水闷头和脚踢。最为残忍的是,期间余某还被人用牙刷柄捅肛门......

  8月13日晚上,死者在传销组织课上依旧心不在焉,之后又错拿了一卷卫生纸,再次遭来了同居组织成员的一番殴打。而这次余某没能忍受住,直接晕倒在地上。同居成员开始没怎么在意,可两个多小时后,余某依然一动不动,大家这才慌忙将他送往丹阳市中医院,随后逃离。

  医生证明,在抢救之前,余某已无生命体征,而之后医生再来找送医人员时,他们已经消失不见了。经鉴定,余某系被他人使用钝性外力作用于头部、腰背部等全身多处致原发性脑干损伤合并创伤性休克死亡。

  对于殴打虐打余某的行为,到案后四名被告人均予以承认。但同时,他们也表示,自己从来没想过后果会如此严重。

  庭审中,被告人之一张某辩称:“我自己也没读过书,我自己以前也是这样过来的,在这里就是不听话就要受教训,我以前也是受害人 。”本案中,争论的焦点之一是对被告人张某的处罚。辩护人认为,张某一直跟随其他三名所谓的主任、大主任,只是听从领导的安排,他自己人身自由也受限制,所以他只能服从、从众,因此张某是胁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张某某口中的大主任之一,就是本案的第一被告人陈某某。

  此外,第四被告人辩称自己也是受害人,因为自己也是被限制自由的。据此,王某的辩护人认为王某不构成非法拘禁罪。——这也是庭审的另一焦点。

  此案从7日上午就开始庭审,由于本案案情重大,经过一整天审理,法庭并没有当庭做出判决,主审法官、镇江中院刑一庭副庭长孙海燕告诉扬子晚报记者,此案将择日宣判。(通讯员 孙彩萍 常文金 记者 万凌云)

庭审大提速,书记员记录庭审笔录可达音速!

2016年苏州中院开始测试使用语音识别技术——“智能速记员”。这个“智能速记员”能将语音自动转化为文字,自动区分庭审 ...

“我最喜爱的好法官”特别节目将在央视播出

由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央电视台联合录制的“我最喜爱的好法官”特别节目,将于7月10日晚间19点55分在央视社会与法频道播出。

“无法交易的业务”如何制造惊天骗局?

短短几年间,“兴麟系”房屋中介公司在全国广泛布局,造成购房者超10亿元损失,然而其骗术却并不高明。

令人泪奔!“对不起妈妈,我撒谎了。”

我在电话里对您说,我很好,请放心。对不起妈妈,我撒谎了。有些话,我只能放在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