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6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共四川省委追授苏知斌同志荣誉称号命名表彰大会在成都锦江大礼堂举行。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如林同志宣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追授苏知斌同志“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的决定》。

四川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黄建发同志宣读《中共四川省委关于追授苏知斌同志“四川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决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省委副书记邓小刚分别向苏知斌同志亲属代表苏桃(长女)、苏倖(次女)颁发“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证书、证章和“四川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证书。

2016年9月2日,连日不曾休息的苏知斌在听取反贪工作汇报时,向后一倒就再也没能醒来。由于脑溢血发作,妻子、同事眼中的“工作狂”静静地躺下了,永远定格在50岁。苏知斌,先后在石渠县水电厂、石渠县人民检察院、炉霍县政府法制办、炉霍县人民检察院、九龙县人民检察院工作,生前系九龙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苏知斌扎根高原藏区33年,坚持奋战在工作第一线,以实际行动践行了入党誓词。他长期坚守检察事业,刻苦钻研法律知识和检察业务,无论面对一般案件还是复杂疑难案件,都恪守职责、精研细判,办理各类案件400余件无一错案。他把党和人民的事业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在平息草场纠纷、扑灭森林大火等关键时刻不顾个人安危冲锋在前,积劳成疾后仍忘我工作直到生命最后一刻,为藏区法治建设和社会稳定奉献了毕生心血。他时刻把群众冷暖放在心上,竭力解决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主动结对帮扶12户“穷亲戚”,积极为贫困村协调道路建设帮扶资金,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党的关怀和温暖。他坚持公正无私的价值追求,不为金钱所惑、不为人情所扰,严格依法办案,保持了人民检察官一身正气、清正廉洁的优秀品质。他用无私奉献诠释了共产党人的担当精神,书写了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
(《四川观察》编辑 蒋孟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