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

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设为首页 | 我要投稿
长安播报
中国长安网  >  

苏州法院刑案简易判决一键生成

2017-06-18 11:18  来源:法制网  责任编辑:周亚强
字号  分享至:

  口法治中国行·司改新成效

  口法制网记者 周斌

  开完庭回到办公室,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刑庭庭长沈丽打开电脑上的法院信息管理系统,点击刚刚审结的宋某醉驾一案,选择“危险驾驶罪”模板,输入拟判决结果:拘役2个月20天,罚金3000元。按下“创建文书”,电脑立即跳出双屏模式,左屏为该案起诉书等文书,右屏是系统自动生成的该案判决书。

  5分钟后,宋某醉驾案判决书核对修改完毕。谨慎起见,沈丽点击进入“同案同判数据监测系统”。系统结合江苏省有关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指导意见,通过大数据分析近年来全省各地法院审结的相似案件,自动生成宋某醉驾案预判结果:拘役2个月15天,罚金3500元。对比显示:该案量刑偏离度为7%,综合预警等级为1级(最低等级)。

  也就是说,沈丽对该案作出的判决,量刑幅度与生效裁判文书库里的其他相似案件差不多,同判度较高。

  “系统还有‘案情智能研判’功能,通过自动抓取起诉书中的关键词,比如醉驾案中被告人酒精含量、是否有劣迹等,向法官推送全国范围内匹配度由高到低的相似案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供参考。”沈丽一边演示一边赞叹道,信息化对法官的帮助太大了。

  这是《法制日报》记者近日在苏州法院采访时看到的一幕。

  近年来,苏州法院收案量持续高位增长,去年收案25万件,为江苏全省之最;苏州员额法官697人,案多人少矛盾十分突出。而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对审判质量和效率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为此,苏州积极探索智慧审判苏州模式,借助科技手段辅助和服务法官办案,有效提高了审判质效。

  据了解,目前,案例文献自动推送、简易判决一键生成和同案同判数据监测等三大平台正在苏州市吴江区法院试点完善中。而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庭审语音智能转写、电子质证随讲随翻、材料流转云柜互联和文书制作左看右写等五大平台今年上半年已建成完善,并在全市法院推广运用。

  5月24日上午10时许,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二审的法庭调查正在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10法庭进行。记者从两块面向旁听席的大屏幕上看到,不管是审判长提问、追问,还是双方代理律师答辩,系统均自动识别语音来源并同步转化为文字显示出来,准确率超过90%,少量差错被书记员及时更正。整个调查过程非常之顺畅。

  法庭调查刚开始,还有个插曲,上诉一方代理律师姚品超陈述诉求时,陈述一段后特意停顿了一下,审判长随即提示不用停接着说。“习惯了,以前陈述答辩都需要考虑书记员的录入速度。现在庭审语音智能转写,陈述答辩一气呵成,大大提升了效率。”姚品超说,原本这样的二审案件,法庭调查往往需要三四十分钟,这次只用时15分钟。

  该案承办人、苏州中院民二庭副庭长俞水娟告诉记者,庭审语音智能转写让庭审笔录完整度接近100%,合议庭讨论案件回看笔录时,能够全面还原庭审过程,了解当事人完整的诉辩主张,促进了案件最终处理的公正性。

  由于该案双方当事人均没有新证据提交,俞水娟笑言,记者错过了“电子质证随讲随翻”这一精彩瞬间。记者回看其他案件庭审发现,通过运用“随讲随翻”电子质证系统,庭审中不再有当事人提出主张后,各方翻纸质材料查看证据的场景,当事人一句“请打开XX(证据名称)”,系统自动调取并将该份电子证据呈现在各方显示屏上。

  “开庭时间大大缩短了,平均缩短30%至50%,越复杂的案件越明显。”俞水娟说。去年,俞水娟承办案件405件,以她为审判长的合议庭3名员额法官共办案1119件。“能办这么多案件,信息化功不可没。”俞水娟说。

  电子卷宗集中收发、采集、加工,随案同步生成,可复制、可检索;线下实体柜和线上虚拟柜无缝连接,纸质诉讼材料经由云柜有序流转;通过分屏技术,搭建左看右写文书辅助制作系统,法官在同一显示屏上直接复制电子卷内容制作复杂案件法律文书……苏州智慧审判覆盖司法审判全流程。

  苏州中院审管办主任赵海生说,收案量那么大,传统的人盯人、人盯案的监督方式已不现实,智慧审判苏州模式实现网上办案、网上审批、全程留痕,并构建了同案不同判预警监测等系统,有助于院庭长对案件进行动态跟踪管理,确保审判权执行权规范有序运行。

帅交警三军仪仗队出身,漫画解锁“过马路”

他利用业余时间,将执勤过程中的情景画成了漫画,五年画了2万幅,每一幅都十分打动人心。

送别仪式:泪别战友贾巴伍各,致敬凉山缉毒英雄!

直播贾巴伍各的追悼会,让我们一起为英雄送行!

野鸡大学背后的信息泄露:千元可买3万名考生信息

在以“高考名单”“招生资源”等为名的QQ群中,有群主称千元就可买到汕尾3万多名考生的信息。

奋战12小时的那场战斗

浓烟滚滚,火光耀眼,连续奋战12小时,这是我从警以来印象最为深刻的一次灭火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