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5月19日召开的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上,江苏省扬州市公安局有1个集体和4名个人受到表彰。在扬州公安“群英谱”上,先后有5名民警荣获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8名民警荣获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扬州公安英模数量位居全省第一,被称为“扬州英模群星现象”。(6月9日《人民公安报》)
英雄是一个国家光辉历史的记忆,是一个民族最闪亮的坐标,也是一个社会的价值引领。在和平年代,当你看到“英雄”二字时,心里会想到什么?一定是在危难之时,用身体为你遮挡风雨的人;在生死关头,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迎险而上,敢于向前冲锋的人。近期隆重表彰的全国公安英模就是这样的人,在他们身上体现出的忠诚信念、担当精神、英雄气概,彰显了中华民族的伟大精神。如果把这些英模比作“北斗七星”,那么在他们的带动下涌现出更多的优秀民警就是“群星”。当前,全国各地正在如火如荼地开展学习、宣传英模活动,如何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让英模精神化为实际行动,营造出“七星共明”与“群星璀璨”的先进群体格局,这是各级公安机关迫切需要认真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一花独放不是春,万紫千红春满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只有深植于优秀传统文化、先进思想之中,才能根深叶茂、经久不衰;公民道德建设,只有聚焦当下诚信缺失、道德失范等现实社会问题,才能在社会治理中彰显作用;公安机关只有让英模之光迸发出磅礴力量,并以此引领广大公安民警,才能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不断砥砺前行。因此,笔者以为,各地在学习公安英模活动中,应注意做好“三个结合”:一是把学习全国公安英模与学习各个历史时期的英雄模范人物结合起来,充分认识无论任何时期的英雄,他们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无私奉献、不怕牺牲的品格和精神是完全一致的;二是把学习全国公安英模与选树、学习本单位先进典型结合起来,让人们感到典型就在身边、榜样就在眼前,学有标杆、赶有目标,相互感染、竞相仿效,形成比学赶超新局面;三是把年终集中表彰奖励与平时表彰奖励结合起来,做到一年四季学树英模先进人物不间断,常学常新。
同时,要保障英模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落实教育、培训、体检、休养等各项制度,提高大病抚恤补助标准和范围,拓宽抚恤互助保障渠道,确保英模身心健康,激发英模的自豪感和荣誉感,更加积极努力工作,为人民再立新功。
(李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