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日前印发《关于表彰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的决定》,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民六庭等53个集体被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妈妈”宣讲团等5个集体被授予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称号,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刘毅等20名个人被授予全国巾帼建功标兵称号(名单附后)。在此基础上,最高人民法院近日还对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判第一庭等22个以女法官为主的集体、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晋怡等26名女法官予以通报表扬。
上述集体和个人处于执法办案、服务群众的第一线,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公正为民、热情耐心,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积极贡献,获得社会各界广泛赞誉,是全国法院广大女干警的优秀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号召,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广大女法官和其他女工作人员,要以受到全国妇联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最高人民法院表扬的集体和个人为榜样,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爱岗敬业、拼搏奉献,勇于担当、忘我工作,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状态积极投入到法治中国建设的伟大实践中,狠抓工作落实,奋力改革创新,全面提高各项工作质量和水平,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史江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