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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播报

“为救援买单”具有标本意义

2017-06-05 09:25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王贤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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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日起,修订后的《安徽省旅游条例》将正式开始施行。旅游组织者和个人不得在禁止通行、没有道路通行的区域开展风险性较高的活动,一旦被困要求救援,旅游活动组织者以及被救助人不仅需要自掏腰包承担相应费用,还有可能面临罚款。

  近年来,驴友盲目探险事件时有发生,有的甚至为此付出了生命代价。特别是,驴友一旦遇险,有关部门必须动用大量人力物力,进行救援,造成了公共资源极大的浪费。如此语境下,安徽立法规定:驴友违规探险,必须“为救援买单”,其警示和震慑作用,不容小视。

  立法对驴友探险进行规范,具有标本意义。从源头上规避驴友的任性行为,为生命安全保驾护航,显得非常迫切。比如,不妨借鉴安徽省的做法,将驴友探险写进地方旅游法规,规定驴友探险组织者要提前备案,不备案的,对组织者和参与者均要处罚;擅自探险遇难者,责任自负;获救者除承担救援成本,还需接受处罚。

  同时,以立法形式,对社会提出警示:做驴友存在一定风险,公众要谨慎为之;如果要参与登山探险之类的户外运动,最好找专业人员带领;更重要的是,自身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生存技能、心理素质及充沛的体力;还有,户外运动有许多种,不一定都去选择充满风险的运动方式;要做自己能力范围内的事情,条件不允许的情况下,要懂得放弃。(汪昌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