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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播报

环境治理要杜绝“不知情”

2017-06-03 16:48  来源: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王贤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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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沿江街道,工业废水污染河道的现象触目惊心。然而,浦口区环保局和沿江街道办事处却均称“不知情”。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准确研判环境形势、顺应人民群众期盼,制定、实行一系列政策法规,加大环境治理力度,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进展。但也应当清醒看到,有的地方政府对环境治理、保护重视不够,履责不力,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追求短期政绩,对环境问题投诉置若罔闻,推诿塞责。有的部门对污染企业疏于监管,执法不力,甚至为排污企业充当“保护伞”。

  保护环境,有关部门必须行动起来。对那些不作为、慢作为,失职渎职、搞利益寻租的个别单位和干部依规从严查处,实行责任追究。对于企业违法排污的行为,要出重拳、动真格,让破坏生态、污染环境者受到严厉制裁,形成强大震慑。尤其是环保部门更要当好环境保护的“守门员”,在环保问题上做到寸土不让,严格执法,严密防范。

  (摘自6月2日《中国纪检监察报》4版《“不知情”背后是履职不到位》,作者:钱立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