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剑:让“丁义珍”们无处藏身
山东省检察机关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见闻
大数据锁定“天网”行动追捕对象
2016年6月,潜逃20年的邢善学被抓捕归案。(淄博市张店区检察院提供)
2016年6月6日,淄博市检察院成功抓捕潜逃长达二十年之久的重大贪污犯罪嫌疑人邢善学。2015年3月,中央追逃办部署启动“天网”行动中,把淄博市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涉嫌贪污犯罪嫌疑人邢善学列为“天网”行动追捕对象之一。
邢善学原任中国石化第十建设公司驻石家庄石化工程施工部会计。1996年5月,邢善学利用发工资之机,提取单位工资40万元,携款潜逃。1996年5月17日,淄博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对其立案侦查,并对其进行网上追逃。
全省检察机关开展追逃专项工作后,因邢善学涉嫌犯罪数额巨大,且被中央追逃办列为“天网”行动缉捕对象,淄博市院对此案抓捕工作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以反贪局长为组长,一名副局长、两名侦查员为责任人的追逃小组。追逃小组成员经过缜密的摸排和走访工作发现,邢善学自潜逃后,始终未返回本地,也断绝了与其父母、亲戚的联系。经研究论证后,淄博市检察院联系公安机关,将掌握的相关信息录入公安信息库,逐一进行比对,终于在重庆发现邢善学的信息,确定其在重庆公安机关曾受过治安处罚。
淄博市检察院及时与公安机关沟通,积极协作配合,组织专案组于2016年6月4日奔赴重庆进行抓捕。侦查人员赶到重庆后,根据事先获取的信息,找到曾经处理过邢善学的石坪桥派出所民警,了解邢善学的有关情况,掌握了邢善学办理暂住证的信息,侦查人员迅速赶到其暂住地后,发现邢善学已经转移住址,寻找邢善学的线索一度中断。
随后侦查人员再次返回找到石坪桥派出所民警,了解当时处理邢善学的详细经过,寻找与嫌疑人有关的蛛丝马迹。经进一步座谈了解,到当时处理邢善学是因为其与一长期同居女子周晓会发生矛盾,侦查人员遂对周晓会的信息进行调查,发现了周晓会的暂住信息,随即又对周晓会的住处进行布控和蹲守。经过39小时不间断的蹲守后,终于发现邢善学进入了周晓会的住处。在当地公安干警的协助下,侦查人员把握战机,迅速控制周晓会的住处,2016年6月6日下午,将潜逃20年之久的邢善学一举抓获。2016年6月7日将邢善学安全押解至淄博,并羁押至淄博市看守所。2016年9月26日,法院判决邢善学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0万元,追缴邢善学违法所得40万元上缴国库。
跨国追逃让“丁义珍”无处遁形
2015年10月17日,菏泽市东明县检察院历时9个月,成功在中缅边境将涉嫌挪用公款的菏泽市供销合作社原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刘增莹抓捕归案。
由于刘增莹社会关系复杂,涉案金额大,社会敏感性、政治敏感性强,尽快抓捕其到案非常必要。从菏泽市委,到菏泽市检察院、菏泽市公安局、东明县检察院,各级领导都给予高度重视。2015年1月12日,由菏泽市纪委、市检察院、市公安局成立联合专案组,负责对刘增莹追逃抓捕。东明县检察院专门抽调优秀侦查人员参与,从物力和财力上做好坚强后盾,并研究制定了详细的侦查抓捕方案,对侦查活动作出周密安排部署。
通过排查,初步确定刘增莹潜逃至云南。2015年1月13日,专案组一行12人首赴云南实施抓捕,经过一个月的艰苦努力,查清了刘增莹的基本情况和活动轨迹,确定其于2014年11月26日失踪,案件侦办一度受阻。经过几个月的摸排和调查取证,证据指向刘增莹可能藏匿于中缅边界。
2015年8月31日,专案组一行6人再次赶赴云南开展工作,在前期查证的基础上,通过各种手段,不断获取新的证据线索。经过综合分析,于2015年9月22日确定刘增莹已逃往中缅边境,具体位置不详,抓捕工作再度陷入困境。专案组人员继续调整摸查方向,从各种微小线索入手,加大摸排查找力度。
功夫不负有心人。专案组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最终从一个不显眼的电话号码上,追查到刘增莹特定关系人李某的位置,从而最终锁定刘增莹的藏身处所。2015年10月15日,抓捕人员实施排查搜捕。17日凌晨1时,位于中缅边境的福建宾馆服务员称嫌疑人刘增莹及其特定关系人李某长期在该宾馆居住,但已于一个月前退房离开,现去向不明。专案组没有放弃这一重要线索,不放过蛛丝马迹,继续组织搜捕行动。
经过两天两夜的全面搜捕,10月17日上午9时,抓捕人员在中缅边境的农贸市场发现刘增莹并将其抓获,到其住处将其特定关系人李某抓获,当场缴获银行卡3张,人民币8万多元,潜逃用手机5部,及其他随身物品一宗。于2015年10月24日凌晨,将嫌疑人刘增莹羁押至东明县看守所。至此,历时9个月的跨国抓捕行动圆满完成。
对内打虎拍蝇,对外天网猎狐
中央、省委和高检院部署国际追逃追赃工作以来,山东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坚定落实上级要求,把追逃追赃工作作为反腐败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惩治腐败零容忍的态度,对内打虎拍蝇,对外天网猎狐,形成闭合的反腐败链条。上面两个案例集中体现了山东检察机关在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中的态度:不管腐败分子跑到哪里,都要断其后路、一追到底、绳之以法。
截至2017年4月,共抓获、劝返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97人。这些嫌疑人的归案,有力惩治和震慑了腐败分子,维护了国家利益和法治尊严。
2017年5月5日,在全省检察机关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2017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山东检察机关确定了对追逃追赃工作“有效压缩存量、坚决遏制增量、重点案件必须突破”的新目标。为了更好地实现这个目标,推动追逃追赃工作取得实效,各市级检察院检察长要亲自挂帅,把开展专项行动列入党组议事日程,按照“谁立案、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一案一方案”,逐案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加强外部协作配合,健全保障机制,确保追逃追赃工作进展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