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四年来审结猥亵儿童犯罪案10782件
最高法发布典型案例 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中国长安网北京6月1日电(记者 周亚强)今天是“六·一国际儿童节”,最高人民法院为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刑事司法保护,召开新闻通气会,发布依法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6个典型案例。

数据显示,2013年至2016年,全国法院共审结拐卖妇女、儿童犯罪3713件,审结猥亵儿童犯罪案件10782件,依法判处了一大批侵犯未成年人的犯罪分子,有力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中国长安网记者注意到,自《刑法修正案(九)》施行后,人民法院审理了一批侵犯未成年人权益新罪名的案件。如此次发布的被告人王璐、孙艳华虐待被看护人案,该案被告人系幼儿园老师,采用语言恐吓、针状物刺扎等方式虐待10余名幼儿,依照《刑法修正案(九)》增设的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法院依法判处二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通过刑罚手段惩治发生在非家庭成员之间的虐待行为,进一步加大了对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的保护力度。又如被告人潘德峰强制猥亵案,潘德峰利用教师身份,将3名未成年男学生灌醉后实施猥亵。《刑法修正案(九)》将强制猥亵罪的犯罪对象扩大到男性,使那些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男性未成年人的权益也得到了有效保障。
据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管应时介绍,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单独或会同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先后发布了《关于依法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和《关于审理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4个司法文件,有效解决了相关案件管辖、调取移送证据、法律适用标准等司法实践中的具体问题,明确了对出卖亲生子女、收买被拐儿童、拐骗儿童等犯罪行为的惩处标准。在完善司法政策的同时,人民法院深入调研,积极参与、共同推进了《刑法修正案(九)》、《反家庭暴力法》等立法工作。
另据了解,各级人民法院在依法审理案件同时,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先后在福建莆田、山东青岛、四川眉山、广西南宁等10余个中基层法院,牵头创建了“反家庭暴力”、“预防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惩治侵害留守儿童权益犯罪”等联动机制试点,与公安、检察、司法、民政、妇联、教育等相关部门协同配合,探索社会各部门共同保护儿童权益的联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