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5月12日起,陕西西安公安机关开展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等违法整治,不礼让行人记3分,罚款100元。据介绍,此次整治采取多警种联动,合成作战的方式进行。除对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进行整治外,还将对两轮、三轮车非法载客等影响城市形象的突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整治活动截至今年年底。(5月13日《华商报》)
人的生命最宝贵,最大限度地尊重生命,应当成为全社会的基本共识。而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也是一名机动车驾驶员的基本素质。从这个意义上说,机动车礼让行人是一种基本的文明,所有的机动车驾驶员都应自觉做到。然而,令人遗憾的是,现实中总有一些机动车驾驶员在路口右转遇红灯时,从不礼让行人,甚至是在斑马线上与行人抢行。殊不知,这种行为极易酿成交通事故,严重影响了道路交通安全。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也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一次记3分。虽然相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但某些机动车驾驶员并不严格执行。此次陕西西安公安机关开展机动车不礼让行为等违法整治,有利于通过依法执法来培育机动车驾驶员礼让行人的习惯,从而有效减少因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而发生交通事故的数量。
狭路相逢“让”者胜。遵守规则,爱惜生命,关键在于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要养成自觉习惯。希望通过公安机关对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违法行为的整治,让机动车礼让行人成为所有机动车驾驶员的自觉行为,最大限度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营造出一个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魏文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