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乌鲁木齐5月16日电 记者潘从武 通讯员宋大勇 记者今天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交警支队获悉,根据统计数据显示,自2014年5月16日至2017年5月15日三年时间,该支队共查处乘客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法行为105123起。
一家人开心地自驾游,孝顺女儿还不忘带着年迈的父母也出来转转,但坐在后排的父母因没有系安全带,发生事故被甩出车外,命丧当场……据新疆高支队宣传科相关负责人说,在高速公路上,车辆通行速度快,瞬间发生的事故,也使安全带真正成为了保障交通参与者出行安全的“生命带”。
据介绍,经过为期3年的严查,目前新疆全区小型客车后排安全带使用率从0上升至50%,小型客车前排乘客安全带使用率达到90%以上;大客车乘客安全带使用率由10%上升至90%。据统计,在高速公路上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排乘客系好安全带可减少50%以上的死亡率,可降低事故损失70%以上。
记者了解到,目前还有部分大型客运车辆乘客仅在发车时、遇有交警检查时才系好安全带,检查过后就将安全带解开,系安全带成了应付检查的举动。随着夏季的到来,高速路上的自驾游车辆及旅游客车也将逐渐增加,新疆高速路交警将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对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人、乘车人一经发现将依法处罚,也请乘客一定要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人在发车时一定要督促全车乘客都要系好安全带,做到安全带不系好不发车,避免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