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安全发展理念,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认真研究工作特点和规律,增强安全防控能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关键问题,建立科学系统、切实有效的学校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全面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巩固基层基础,压实安全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5月10日,山东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和道路交通安全电视会议,部署全力抓好中小学幼儿园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特别是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努力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和社会环境。
会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安全发展理念,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认真研究工作特点和规律,进一步创新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法手段,增强安全防控能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协调机制,为安全稳定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要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提高发现能力,落实整改措施。要认真落实学校幼儿园、道路交通企业等单位主体责任,建立完善责任清单,坚决杜绝责任盲区。要切实加强督导检查,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等失职渎职行为,严肃查究问责,全力确保中小学幼儿园和道路交通安全状况持续好转。
副省长、公安厅厅长孙立成就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和道路交通安全进行了重点部署。他指出,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关键问题,建立科学系统、切实有效的学校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不断提升校园安全工作水平。要健全学校安全教育机制,广泛开展“安全防范进校园”活动,根据学生群体和年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专题教育,定期组织针对火灾、交通事故、地震等情况的应急自救急救疏散演练。要加强校园周边综合治理,探索设立学校周边学生安全区域制度,区域内禁止设立存在安全隐患的各类场所。公安机关要健全日常巡逻防控制度,加强学校周边“护学岗”建设和交通秩序管理,完善高峰勤务机制,优先布设视频监控系统,增强学生的安全感。要加强校园内部保卫力量建设,配备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配齐必要的符合标准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加大校园重点部位安防系统建设投入,建立学校安全保卫志愿者队伍。要严密防控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建立专项报告和统计分析机制及对有不良行为、暴力行为学生的训诫制度。对实施暴力情节严重、构成违法犯罪的,指定专门机构或者专人依法处理。
会议强调,要全面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要始终保持路面交通违法行为严打整治高压态势,最大限度下沉警力,进一步深化“四项整治”特别是路面交通违法整治。公安、交通运输、住建部门要强化联合执法,进一步巩固严打渣土车违法和货车超限超载专项行动战果。要彻查道路、重点运输企业和车辆等安全隐患,加大重点车辆安全监管,集中开展问题运输企业整顿,彻底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要切实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做好校车数量、运营状况等基础数据的摸排和核对工作,全面实行户籍化、智能化管理,通过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加强常态化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条件的校车驾驶人坚决辞退,杜绝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和无校车营运资质的“黑校车”。要巩固道路交通安全基层基础,落实乡镇党委政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组建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员队伍,大力推动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建设,深化中小学道路交通安全课堂教育,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关心交通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记者 王若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