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辽宁省抚顺市公安局部署进一步加强案件审核工作,严把“收卷关”“审核关”“监督关”“通报关”“规范关”,切实规范执法行为。
据介绍,抚顺市公安局树立“质量第一”观念,严把“收卷关”。对各警种上月做出处罚的全部行政案卷、当月逮捕等方面的全部刑事案卷进行全面审核;实行案件催办、督办制度,对取保候审、刑拘和逮捕等及时催办,对重点案件实行跟踪督办。靠前指导多级会商,严把“审核关”。坚持“事前介入、事中审核、事后监督”,为案件的定性、证据的收集、程序的完善等提供及时准确的法律指导。优劣案卷对比晾晒,严把“监督关”。评选优质案卷供民警参考学习,劣质案卷在全局予以通报批评。坚持实行“每月一报”,严把“通报关”。对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梳理,对存在问题的案卷做到通报到案、通报到人,逐一下达执法建议书。落实整改提高素质,严把“规范关”。对各执法办案单位办理的所有退回整改案件逐案逐卷进行认真点评,切实帮助基层民警规范执法行为。
(谭彦叙 吴丽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