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向大家介绍的就是这样一位“法官妈妈”
———“亲爱的,法官妈妈”———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少年家事审判庭”
在2016年12月由
“少年审判庭”更名而来
它在维护未成年合法权益的同时
也能有效的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少年家事审判庭”中的庭长
小编感觉像是一位“大家长”
▲广州榜样3月发布——巾帼榜样
20年4000多个案件
无一错案 无一重审
无一抗诉 无一超审限
陈海仪造就了这个业界奇迹
她不仅是公正裁决的庭长
也是充满爱的“法官妈妈”
她用爱守护着每一个“折翼天使”
在她帮教的失足少年中
先后有30多人考入大学
300多人升入高中、中职院校就读
他们的命运因爱而改变
2005年“割耳少女案”
为惩罚女儿的叛逆
母亲用刀割掉女儿双耳
一审被判有期徒刑六年
二审来到陈庭长这里
却有了不一样的进展
陈庭长帮这个女儿联系了新学校
也帮她做了耳朵手术等社会帮扶
这个女儿意识到
如果母亲被关监狱
家庭必然分崩离析
最后,女儿向她提交了书面意见
说希望给她母亲一个机会
最终,案件二审被改判为
有期徒刑三年 缓刑五年
“情大于理”?
二审判决遭到大众的无数质疑
甚至有人认为
“教育为主 惩罚为辅”的少年审判原则
是在纵容未成年人犯罪
然而,陈庭长却认为与纵容犯罪正好相反:“要对犯罪行为按照法律规定,恰如其分地罪责刑相适应。给他们一个公正的判决,才能让他们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知道自己未来应该往哪个方向改善自己。”
“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少年审判原则,保障我们青少年能够健康成长,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正因她秉承着这样的信念
不少“迷途羔羊”
在陈庭长的帮助下
重新回归社会、学校、家庭的怀抱
陈庭长除了是“正义殿堂”的庭长
还兼任10余所中小学法制副校长
因为除了庭中、庭后的教育勉励外
陈庭长尤其注重庭前预防
这些学生们是这样评价陈庭长:
“她已经是这么厉害的人了,还会这么和蔼地教我们”
“可以让一个坏孩子变成一个好孩子”
……
来源:广州市广播电视台花城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