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从齐齐哈尔开往杭州的K47次列车发生了一起旅客财物被盗案,虽然钱包最终被列车乘警在车厢卫生间找到,然而钱包里的1.7万元现金不见了。我和同事迅速赶往失主孙某所在地山东省济南市开展工作。
1.7万元不是一个小数目,乘车之前,失主为什么不把现金存入银行卡呢?面对疑问,孙某解释:“我当时着急赶车,来不及去银行。”
“你把钱包放在哪儿?”我问。孙某拍拍自己的裤兜,“当时,我把钱包揣在裤兜里。”听完孙某的描述,同事掏出一些现金递给他,请他演示一下当时如何把钱装进钱包、如何揣进裤兜。孙某的钱包是一只普通的棕色折叠男士钱包,装了几千元现金后就已经膨胀变形,更别说塞进1万多元了!
这时,孙某却又改口:“我记错了,一部分钱装进钱包、揣在裤子前面的口袋里,还有一部分钱,我直接揣进裤子后面的口袋了。”
当我们问及现金的来源,孙某一口咬定“钱是我打工赚的”。“你在什么地方打工,工作了多长时间?老板的电话号码能否提供一下?”面对我们的一连串提问,孙某满脸通红,双手不由自主地搓来搓去。在我们的追问下,孙某吞吞吐吐地说出了老板的电话号码。我随后与孙某的老板取得联系,核实孙某的收入情况,发现其收入并没有那么多。
眼见自己的谎言被戳破,孙某终于承认自己报了假案。
原来,异想天开的孙某自以为在火车上丢失了钱,铁路部门就会给他经济赔偿,于是鬼迷心窍地将空无一物的钱包扔进卫生间的纸篓里,然后找乘警报案。
(岳淼 迟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