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讲“苏格拉底之死”,我们首先想到的是法国著名画家雅克·达维特在1787年创作的油画作品。这幅作品描绘了哲学家苏格拉底死时的情景,体现了革命者为信仰和真理而献身的精神。
但我在这里不是要研究艺术作品,不是评价和欣赏一幅油画,而是讲述一个法律故事,并从这个故事中引申出对一个法律命题的争论:“恶法是不是法?”我们有服从的必要么?
两千多年前,在古希腊雅典进行了一场发人深省的审判。古希腊最伟大的哲学家苏格拉底被判处死刑。
在古代希腊,苏格拉底和他的学生柏拉图及柏拉图的学生亚里士多德被并称为“希腊三贤”。第一贤苏格拉底是古希腊伟大的哲学家,主张无神论和言论自由。而正是这两项主张成了他被判处死刑的两项罪名,他因此被雅典人判处服毒自杀。
对苏格拉底的审判来自于三个雅典公民对他的起诉:一个代表演讲家,一个代表诗人,一个代表手工艺人和政治领袖。而且,案件由来自社会各阶层的500名陪审员组成的法庭来审理,判决经过他们的投票作出。大多数人主张他有罪。
苏格拉底被判处有罪以后,他的学生已经为他打通所有关节,他完全有条件从狱中逃走。学生们劝说他,法庭判你有罪是不正义的,不正义的法律可以不予服从。然而苏格拉底当着弟子们的面从容服下毒药,选择了死亡。他的理由:我被国家判决有罪,如果我逃走了,那么国家法律便得不到执行,就会失去它应有的效力和权威。当法律失去权威,正义也就不复存在了。苏格拉底用自己接受不公判决践行了他对法律的忠诚和对法律的信仰。
苏格拉底之死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历史事件。他是西方历史上或许也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因为思想和言论而被处死的哲学家。更让人们费解的是,苏格拉底不是死于残暴的专制政体下,而是在古希腊号称最珍视人类言论自由、最民主的城邦雅典,由人民按合法的程序,经过民主的投票审判处死的……
我不想评论苏格拉底的选择是否正确,但我无法解开的疑团是:怎么在一种民主政体下,一位思想家竟会因“思想和言论”而获罪?马克思曾说过,“追究思想倾向的法律,是对非法行为的公开认可。”可以说,当我们人类的刑事惩罚从“思想犯”转变为“行为犯”时,才真正标志着人类在走向法治和文明。(胡建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