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11月开始,黑龙江省公安厅部署全省公安机关实行受立案制度改革并健全刑事案件统一出口工作机制。一段时期以来,黑龙江省各级公安机关同频共振,以案管中心建设为切入点,依托案管中心严把刑事案件办案质量关,取得了良好成效。
解决执法突出问题,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黑龙江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毕宝文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受立案制度改革和健全刑事案件统一出口工作机制,是解决公安执法突出问题的有力举措,是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基础工程,必须坚定信心、强力推进。”
深入4个地市、9个县区,实地暗访13个案件管理中心和案件受理场所,检查12个执法办案场所、4个110指挥中心,召开座谈会4次,现场抽查案件36起……近期,黑龙江省公安厅工作组相继深入牡丹江、绥化、齐齐哈尔、大庆等地公安机关,督导调研“两项改革”工作,了解各地落实受立案分离和健全刑事案件统一出口机制工作情况,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依托案管中心严把刑事案件办案质量关。
记者在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建华分局看到,该分局严格执行受理案件日结制,每天梳理、汇总警情,做到受案立案底数清。
在黑龙江省公安厅的强力推动下,各地相继研究制定并完善了案管中心、受立案场所工作规范,全力推动规范运行。齐齐哈尔市制定了15项工作制度和规范,明确了办案部门、案管中心与检察机关的对接流程,明确了案管中心内部流转程序,以及日常审核考评职能。“这样的运作模式重点解决了基层公安机关有案不接、报案不受、受案不立、立案不办的问题。”齐齐哈尔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刘亚洲说。
建成195个案管中心,全流程管控全要素监督
“实施受立案制度改革和健全刑事案件统一出口工作机制,能够实现对刑事案件、行政案件办理的全流程管控、全要素监督,可以有效地规范和约束民警在执法办案中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从而大幅提升公安民警的执法能力和公安机关的办案质量。”毕宝文说。
牡丹江市公安机关推行“两项改革”以来,全市受理刑事案件数量同比提升15.6%。同时,牡丹江市公安机关受立案环节信访案件由过去占信访总量的35%变成了“零信访”。大庆市23个案管中心追加受理案件945起,追立刑事案件398起,发现整改各类问题168个。 “全省各地进一步规范受立案流程,向当事人告知案件进程的查询电话,公开投诉电话,加强受立案管控,涉及受立案环节的信访量明显减少,群众满意率显著提升。”黑龙江省公安厅法制总队总队长孙彦国说。
黑龙江各地公安机关加强案管中心建设,增配工作人员,填补办公所需的相关设备,明确工作职责和执法办案流程,并与检察机关进行了协调对接。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在总编制不变的情况下,将各业务支队中承担案件审核的人员及编制统一调配至市公安局案管中心。牡丹江市公安机关将通过司法资格考试的17名民警调入案管中心工作。大庆市公安机关法制民警由原来的78人增加至现在的228人。
截至目前,黑龙江省公安机关成立案管中心195个,充实民警712名、辅警168名,新增办公用房9000平方米,投入专项资金1000万余元,为“两项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人员、装备保障。195个案管中心每时每刻都在基层执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案管中心对接检察机关,办案质量明显提高
“受立案是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的源头性工作,刑事案件出口是决定公安机关办案质量的最后环节,这‘一进一出’‘一头一尾’都是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的关键节点。”毕宝文说,“推进受立案制度改革和健全刑事案件统一出口工作机制就是把住源头、管好闸门,确保公安执法办案工作在法治和公平正义的轨道上高效运行。”
统计数据显示,大庆市刑事案件一次性审查诉讼成功率达99.1%,同比提升了17.6%。绥化市批捕率达到90.7%,同比提升13%,移送起诉率达100%。牡丹江市批捕率达到90.1%,同比提升10.4%;案件退补率由过去的40%下降至15%。
“实行刑事案件统一出口工作机制以来,办案部门和案管中心协作配合,互相监督各司其职,刑事案件办案质量明显提高。”孙彦国说。
目前,黑龙江省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已全部实现由案管中心对接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衔接配合更加顺畅。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鸡西、七台河等地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联合出台了刑事案件统一对接工作制度,明确规定由公安机关案管中心与检察机关进行对接。
“由于案管中心人员熟悉案件,具有较高的法律素养,对证据规格、证据标准、案卷规范等方面的认识更加符合批准逮捕和提起公诉的标准或要求,公安机关与我们的衔接配合更加顺畅。”大庆市检察机关一位工作人员反馈情况时说。(冯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