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

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设为首页 | 我要投稿
长安播报

温州一火锅店废油再利用 1个月销售“老油”500斤

2017-04-08 23:18  来源:中新网  责任编辑:黄琴
字号  分享至:

 

  ↑图为庭审现场。

  8日,记者从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获悉,去年8月份开始,温州某知名火锅店将废弃油回炉变“老油”,再提供给客人食用。仅仅一个月,该店生产、销售200余包约500斤“老油”。日前,该案在鹿城区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余某、唐某、凌某、毛某均当庭认罪。

  2015年5月,余某来到温州与妻子筹备火锅店,占70%的股份。同年9月15日,火锅店大南门店开始营业,生意火爆。

  2016年8月份,承包火锅店大南门店的洗碗工作的唐某和余某经商量决定,再次加工火锅废油,并出售给客人食用

  8月25日至9月27日间,唐某多次将从火锅大南门店和新城店捞取的废弃油,运至其租住的房屋内,提炼加工成“老油”后,卖给新城店,销售给客人食用。毛某受老乡唐某的指使,于2016年9月24日至27日四次来到火锅两家门店捞取废弃油,提供给唐某提炼加工“老油”。

  而凌某作为该火锅店主管厨房的股东,同意厨房给唐某提供火锅废弃油及在厨房里使用“老油”制作锅底销售给客人食用,并于2016年9月3日受余某指使,来到新城店接收唐某加工成的“老油”给厨房使用。

  此前,该火锅店与另一公司签订了协议,由该公司收取、处理餐厨废弃食用油脂、运输、处理。2016年9月27日晚上8点左右,该公司的员工石某到店里收油时,看到有人私自在捞油,询问对方后,对方答复称是火锅店老板让其捞油的,遂向公司汇报,此后案发。

  法庭上,唐某称,每包“炼油”成本为6.5元,他和老板余某协商卖出的价格是8元/包,每包“老油”只能赚1.5元,总共提供了239包“老油”给火锅店。

  本案的四名被告人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均予以认罪。作为火锅店的老板,余某说,自己一时糊涂犯了错,真诚表示认罪悔罪,当庭,他连说了两次“对不起”,表示向消费者致歉。

  鹿城法院将择期对本案作出宣判。(记者 王刚)

相关报道

"帅呆"!南宁"衬衫哥"鱼跃跪滑扑倒小偷

“衬衫哥”说,在别人遇到危险时,每个人都能伸出手,会震慑不法分子,也能让社会变得更加温暖。

温州一火锅店废油再利用 1个月销售“老油”500斤

去年8月份开始,温州某知名火锅店将废弃油回炉变“老油”,再提供给客人食用。

拍拍肩膀让你别吱声 有人捡钱要跟你平分?诈骗!

马路上突然有人拍你肩膀要跟你分钱,天上掉馅饼了?别信,很可能钱没分到,自己的钱、金银首饰统统落入别人的手中。

智勇“双超”:最佳拍档是这样“炼”成的

“双超”组合打破上下级合作难的层级壁垒,开创1+1>2工作新格局屡破大案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