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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播报

治理校园网贷乱象必须多管齐下

2017-04-06 11:25  来源:人民公安报  责任编辑:闵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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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兴起,网络贷款也逐渐被人们接受。但是网络贷款却不是那么简单的一件事。云南昆明一高校学生李某在网络上借款1万元,还了5万元后仍被借贷公司追着还款,被逼无奈之下,日前,李某只好求助昆明市盘龙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3月30日《昆明日报》)

  为了巨大的经济利益,一些不良网络借贷平台通过降低贷款门槛、隐瞒实际利息标准等方式,诱导经济尚未独立的学生过度消费,让不少缺乏理性消费观的学生深陷其中、苦不堪言。因不堪还贷重压,致使跳楼自杀、被逼裸贷而卖淫等悲剧时有发生。这不仅侵害了贷款人权益,还扰乱了正常的校园生活和社会金融市场秩序。

  近年来,针对校园网贷乱象,公安机关、教育等部门加大了惩处力度和教育引导力度,也取得了一些成效。然而,由于不正确的消费观念以及不良网络借贷平台精心编织的谎言,总有一些学生深陷校园网贷的连环债务之中而无法自拔。对此,有人认为,治理校园网贷乱象,就应该坚持露头就打的严厉制裁。这种做法固然能在短期内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但却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笔者以为,治理校园网贷乱象,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应辩证看待,注重规范,及时引导。

  校园网贷乱象的风生水起,缘于大学生的消费需求,以及正规金融机构服务的不足。因此,治理校园网贷乱象,相关部门必须坚持“两条腿走路”,在对不法校园网贷进行严厉打击之余,还要及时引导正规金融机构进驻校园,为学生提供全方位、规范有序的金融服务,切实满足大学生正常的消费需求。需要指出的是,不少学生深陷校园网贷的陷阱泥潭,在很大程度上是依法维权的意识不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因此,对于某些利率明显逾越相关规定的校园网贷,作为已经具有法律意义上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大学生,在违约发生纠纷后,完全可以理直气壮地拿起法律武器,对其果断说不。遗憾的是,不少涉事大学生却缺乏必要的法治意识,任由放贷者摆布。所以,必须强化大学生的依法维权意识,引导他们以法律手段解除套在脖子上的高利息校园网贷枷锁。同时,金融监管部门也要及时出手,依法惩处违法放贷行为。如此双管齐下,校园网贷才不会沦为高利贷。

  总而言之,治理校园网贷乱象,必须多管齐下,既加大对违法放贷、追贷行为的打击力度,又要通过引入正规金融机构解决学生合理的消费诉求,家庭、学校也要切实加强对大学生的消费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消费观,特别是要及时纠正过度消费甚至负债消费观,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理念,理性消费。

  (张智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