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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新亮点】兰州:无庭室无庭长不设审委会

2017-03-31 08:21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责任编辑:王淑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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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庭室无庭长不设审委会

  兰州新区法院内设机构改革调查

  □司法改革新亮点

  法制网记者 赵志锋

  法制网通讯员 宋誓杰

  2月14日,甘肃省兰州市新区人民法院科技审判法庭内,第一审判团队集中开庭审理被告人曾某盗窃案等7起刑事案件并当庭宣判,被告人均当庭表示服判。这是新区法院推动轻刑快审机制的一个事例。

  据了解,兰州新区地处甘肃中部,是全国第五个、西北第一个国家级新区。新区法院于2015年3月挂牌成立,2016年1月正式受理民事案件,今年1月18日,开庭审理建院以来首起刑事案件。

  2016年,新区法院被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为全省内设机构改革试点法院之一,在审判权力运行模式、内设机构、人员分类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大胆探索。近日,《法制日报》记者深入新区法院,对这个不设庭室、不设庭长、不设审判委员会的基层法院进行了探访。

  审判团队不设庭长

  立案团队、刑事审判团队、民事审判团队、执行法警团队、司法政务处、审判事务处,这就是新区法院的所有内设机构,远低于一般基层法院10个到15个内设机构的数量。

  新区法院院长隋福珍说:“新成立的法院没有历史包袱,我们对内设机构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这6个内设机构涵盖全院的全部工作,避免了因机构众多带来的审判职权碎片化、司法资源分散化等问题。”

  隋福珍认为,传统法院内设机构存在行政化色彩浓厚、案多人少矛盾突出、人员配置不合理等问题。法官忙于审判的同时,还需完成大量的事务性工作,消耗了精力,降低了案件审理的质效。

  新区法院法官基琨对此深有感触。基琨之前工作的基层法院,法官占总编制的60%以上,但许多优秀的法官不在办案一线,真正办案的仅十几个人。

  针对这些问题,新区法院从建院之初,就建立了以审判为中心的机构设置模式和人员配置方式,推进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落实司法责任制,实行扁平化管理。

  隋福珍介绍说,新区法院打破了庭室的界限,每个法官根据个人专长分配到相应审判团队,可以根据需要在各个团队之间合理流动,使得审判工作更加专业化。审判团队不设正副庭长,由审判经验丰富、业务精湛的法官担任团队负责人,办案各个环节由法官自主决定,院长、团队负责人不再过问非本人主审的案件,充分体现了司法责任制改革“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精神。

  除了审判执行团队外,非审判业务部门只设司法政务处和审判事务处,负责除审判以外的所有事务性工作。

  隋福珍说,精简的机构设置凸显了以审判为中心,新区法院13名入额法官,包括院领导,全部深入一线办案,优秀人才向办案一线流动,回归法官本位,审判能力进一步加强,有效缓解了案多人少矛盾。

  创立法官会议制度

  新区法院成立之初,按照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要求,没有设置审判委员会,而是探索创立了法官会议制度。

  第三审判团队负责人刘锋说,和传统审委会制度相比,法官会议制度不拥有决策权。针对疑难案件的会议讨论情况仅供法官参考,是否采纳由法官或合议庭决定。

  据悉,新区法院法官会议分为全体法官会议和专业法官会议。全体法官会议主要总结审判经验,统一裁判尺度和法律适用等;专业法官会议主要讨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等。

  刘锋说:“我们团队每次召开法官会议的时候,都讨论得很热烈。法官会议更像是一个相互平等交流的平台,没有行政化色彩,包括团队负责人在内,都是平等的同事关系。”

  立案团队负责人说,新区法院没有传统的庭室,案件经立案登记后,由案件管理系统随机分配至法官个人,团队负责人不再进行审批、签发,减少了管理层级和行政审批流程。

  第二审判团队负责人喻得荣说,团队负责人也不审批案件,从案件审理之初就最大限度地去行政化,节约了双方当事人的各项成本和法院的司法资源。审判团队以法官为核心,实行“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模式,团队负责人并不干预个案,团队人员对法官负责,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共同完成审判工作任务。

  基琨认为,这种团队运行模式中,法官能够更加专注于审判。“我明显感觉到,自己绝大部分时间和精力用于审判事务,不像以前,虽然也在审判岗位上,但很多时间和精力被事务性工作占据。”

  据悉,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由主审法官独立审理、裁判、签发法律文书,对承办案件终身负责;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由主审法官、合议庭成员、审判长依次签署,合议庭成员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对合议案件负责,避免了合议庭合而不议的现象。

  设立审判团队后,团队负责人如何有效管理团队呢?

  喻得荣说,团队化管理的作用主要凸显在对案件程序把关、重要时间节点的督促、均衡结案、组织业务培训学习等方面,做到放权而不放任。

  据统计,2016年,新区法院审理的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95%,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平均结案时间为40天,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平均结案时间为102天,审判效率大大提高。

  责任更大干劲更足

  司法改革让法官的权力更大了,责任更大了,干劲更足了。隋福珍说,改革倒逼法官主动“充电”,全院业务学习蔚然成风。

  据悉,第一审判团队主要负责刑事审判工作。团队负责人韩彪说,新区法院的刑事审判法官也要审理民事案件,民事法官也要审理刑事案件,虽然提倡发挥特长优势,但“全能型”法官的发展已成趋势。

  这样的变化要求法官必须全能,无论是利用业余时间,还是参加培训,学习成为全院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必修课。

  目前,新区法院在岗人员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占80%,是一支整体学历层次较高、人员分类和结构较为合理的年轻化队伍。

  隋福珍说,年轻的队伍有活力,有冲劲,但也相应缺乏经验。为此,新区法院多次邀请省内资深法官、专家学者为全院干警授课。

  2016年10月,新区法院邀请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业务庭室相关负责人和兰州大学法学院教授,系统和深入地讲授民事审判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及裁判文书撰写等。

  隋福珍介绍说,一年来,新区法院在实践中总结,在总结后微调,微调后趋于完善,目前已经逐步建立了设置较为科学合理,职能划分明确,运行高效顺畅,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法院更像法院法官更像法官

  □法官心声

  法制网记者 赵志锋

  谈起甘肃省兰州市新区人民法院试点内设机构改革以来最大的变化,新区法院法官何莉的感触是:“改革让法院更像法院,让法官更像法官。”

  今年30多岁的何莉,是新区法院第三审判团队的法官,从基层人民法庭选调来的她,已成长为新区法院的业务骨干。

  何莉说,法院内设机构改革给审判工作带来很大变化,让优秀法官回归到审判一线,也让大家真切地感受到法官职业带来的尊荣感。

  担任审判员之前,何莉曾在基层人民法院政工科干过。实行员额制后,原来从事政工工作的优秀法官,大都充实到审判一线。

  实行立案登记制度后,案多人少的困局愈加凸显。新区法院改革精简了内设机构数量,打破原有的庭室模式和原有的领导不办案、少办案机制,让所有法官都办案,共同分担案件数量,办案人数增多了,压力自然减轻了,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

  何莉说:“新区法院的审判团队负责人,事实上和普通法官一样,地位平等,不再是严格意义上的上下级关系,负责人实际上就是办案带头人,大家都对自己审理的案件负责。”

  从事法官这几年来,何莉从没有像现在这样,真切地受到法官这个职业带来的尊荣感。她认为,“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真正落实到了具体审判工作之中。

  “以前自己主办的案子自己并不能作主,要由庭室领导签发裁判文书,疑难案件要上审委会,审限延长,审判效率也大打折扣。”何莉说,现在不同了,自己办理的案件自己签发,疑难案件上法官会议讨论的意见也仅供参考,不仅减少了签发环节,提高了审判效率,也增强了法官自主决策性。

  自主办案给法官更大空间、更大自由裁量的同时,也让大家肩负更大的压力和责任。以前写裁判文书,何莉总想着还有领导审核把关签发,自己责任意识不够强。现在自己签发裁判文书,签发前都要详细检查好多遍。

  “一年来,我的工作和学习积极性都提高了,由被动学习转化为主动‘充电’,对自己的知识查漏补缺,对案件也能够更为深入的思考研究了。”何莉说,高高在上并不审案的法官,不应成为众多法官一生奋斗的目标。要让优秀法官回归到审理案件本位中来,充分享受法官职业尊荣感的同时,也让人民群众沐浴在公平正义的阳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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