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监总局通报工贸行业粉尘防爆整治情况
2016年取缔关闭粉尘涉爆企业4429家
法制网北京3月21日讯(记者蔡岩红)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近日通报了2016年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2016年,各地区对存在各类隐患的粉尘涉爆企业,限期整改21415家、停产整顿2475家、取缔关闭4429家。
通报指出,2016年专项整治突出了四个方面的工作重点,即粉尘企业集聚的重点地区、金属粉尘等重点行业领域、粉尘作业场所30人及以上企业和除尘系统不规范等十大重点问题和隐患。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分析各地区工作情况,对一些地区分别发出了督促建议函,指出存在具体问题,要求细化工作措施。国务院安委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的督查检查,均将粉尘防爆作为重点内容,并专门组织了对广东、浙江、江苏等地区的专项督查。
国家安监总局在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企业安全基础依然薄弱,安全风险还没有得到有效防控。据统计,建(构)筑物不合规的有3020家,除尘系统不规范的有6148家,未建立粉尘清理制度的有9679家,防火防爆措施不到位的有7024家。督查检查中发现,一些企业负责人对粉尘爆炸认识不足,不懂得主要防控措施,不能主动开展自查自改。
对此,国家安监总局明确,粉尘防爆专项整治是一项长期任务,要求各地区今年要突出问题导向,查找薄弱环节,细化工作措施,结合粉尘涉爆企业数量和行业分布,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切实提高整治的针对性。进一步强化执法检查,着力在整改重点问题和隐患上下功夫。对2016年各地区检查出的隐患,要整改到位。省级部门要根据企业作业场所人数和行业特点,分级分类明确属地和部门责任,全面督导核查作业场所30人及以上企业的整治情况。
通报要求,各地区要将完成“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十大重点问题和隐患”整改的企业纳入常态化监管范畴,纳入执法计划。对除尘系统未正常运行、粉尘清理不及时等违法违规现象“反弹”的企业,要从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