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追授邵兵
“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追授原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奈曼旗副旗长、公安局局长邵兵“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在表彰决定中说,近年来,全国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一大批英雄模范人物,邵兵同志就是其中的优秀代表。
全体公安民警要以邵兵同志为榜样,坚定不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定理想信念、矢志不渝奋斗,锐意开拓进取、勇于改革创新,脚踏实地工作、默默无闻奉献,更好地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邵兵同志是中国共产党党员,生前任内蒙古自治区奈曼旗公安局局长,一级警督警衔。该同志自1989年7月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始终战斗在打击犯罪和维护稳定的第一线,取得了突出成绩。特别是担任奈曼旗公安局局长期间,他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保平安,大力加强维稳力量和应急能力建设,全面推行“360秒出警圈”快速反应机制,有效提高了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他勇于担当、冲锋在前,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为保一方平安、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他清正廉洁、克己奉公,时刻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自身模范行动树立了新时期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该同志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2次,被评为内蒙古自治区及通辽市先进个人10余次。2015年4月以来,邵兵同志在身体严重不适的情况下,仍然坚持工作,被确诊为肝癌晚期,2015年7月19日不幸病逝。
邵兵同志病逝后,旗、市、厅三级公安机关举行了邵兵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向全区公安机关制定下发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委员会关于向邵兵同志学习的决定》。邵兵同志先后被评为“2015内蒙古年度十佳法治人物”、通辽市第四届道德模范、内蒙古自治区第五届道德模范、第六届感动内蒙古人物候选人。
在26年的从警生涯中,邵兵同志无论身处热点岗位或领导岗位,始终坚持勤勤恳恳做事、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为官。每到一地任职,他都率先垂范,用自己的一言一行树立起新时期一名年轻基层公安局长勤政爱民、可亲可敬的高尚品质,彰显了一名共产党员的浩然正气。邵兵同志的生命里似乎只有一个字——忙!他忙——在生命的最后400天里,几乎每天指挥侦破一起刑事案件,以致于没有时间陪坐着轮椅来看他的老母亲唠上一会儿家常。他忙——忙着协调资金给一线民警配备安全装备,忙着给乡村小学的孩子们重建校舍,以致于没有时间陪学成归来的女儿入职报到。他用年仅47岁的生命,用敬业和忠诚给“公安”下了一个注脚——公众安,心才安。(颜爱勇 陆继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