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长安君(微信ID:changan-j)看到一个令人泪目的消息——
2017年3月12日清晨,重庆市公安局大渡口区分局民警许峰赶赴湖南长沙抓捕一电信诈骗团伙成员时,突发心脏疾病,心脏骤停,经抢救无效,因公牺牲,年仅40岁。

电信诈骗的打击惩治到底有多难?许峰用生命给出了答案。回首过去的这一年,政法君在打击电信诈骗这条路上,负重前行,所以,也才有了昨天两高报告中的9次提及“电信诈骗”相关词汇!这其中饱含了多少汗水和付出——
两高报告指出,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出台适用法律意见,坚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各级法院审结相关案件1726件。会同有关部门发布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通告,对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的依法从严惩处。”

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徐玉玉案’等62起重大案件,加强国际执法司法合作。批准逮捕电信网络诈骗犯罪19345人。北京、浙江、广东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侦查,及时批捕起诉张智维等116人、罗兆隆等108人、崔培明等129人特大跨国电信网络诈骗案。”
同时,报告也给布置了“狠任务”:“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违法犯罪”“突出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昨天下午,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夏宝龙代表在审议两高工作报告时就表示,两高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严惩电信网络诈骗,防控金融风险,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力维护了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另外,今年两会期间,有代表委员谈了打击电信诈骗的“障碍”——
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成都市政协政协副主席李铀委员说,“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证据取证难、固定难、认定难,犯罪手段不断翻新,法律法规也应当及时更新。”
全国人大代表、格力电器副总裁陈伟才代表说,“由于电信诈骗经常‘两头在外’,即诈骗窝点在境外,取款点在境外,给公安部门的取证带来很大麻烦。”
……
也有代表委员给出了建议——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移动浙江公司董事长郑杰代表说,“应从法律源头入手,单设电信诈骗罪名,同时增加发送诈骗信息犯罪情形,并提高定罪量刑幅度,以有效打击电信网络犯罪。”
全国政协委员、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主任施杰委员说,“建议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立法予以解决,尽快出台我国的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法,防止‘徐玉玉案’的悲剧再次重演。”
……
成绩给了信心,任务彰显决心。代表委员们的意见和建议,不仅仅融入了两高报告,更成为政法君在打击电信诈骗、促进社会稳定、维护公平正义的巨大力量。在打击电信诈骗犯罪的道路上,政法君一直走在前面!
公安:建立“防范、打击、治理”实战机制
去年12月20日,公安部披露的一组数据,让人震惊——
“2015年11月至今,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的部际联席会议共破获各类电信网络诈骗案件11.5万起,查处违法犯罪人员5.5万名,收缴赃款赃物价值人民币23.8亿元。”
其实很多人都在生活中感受到了变化,一段时间以来,诈骗短信、诈骗电话貌似少了一些,这跟公安部门的一系列打击行动不无关系。当然,跟打击相比,加大电信诈骗阻断力度,让诈骗行为无法得逞,显然效果更胜一筹。

一方面,覆盖全国公安机关“部、省、市”三级的反诈骗中心已成立,并且形成了“防范、打击、治理”的实战机制,一体运行,让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受理处置进一步强化。另一方面,公安部联合人民银行建立了紧急止付的机制、联合工信部建立了诈骗电话关停机制,目前已经成功止支付了7.3万笔11亿元、共关停诈骗电话80多万部。
除此之外,各地公安机关也相继推出了各类反诈骗软件和措施,并且会及时在电信诈骗易发高发节点发布预警,提醒大家提前加以防范。
防范、打击和治理相结合的办法,对电信诈骗“连窝端”“一查到底”“海外追逃”等做法,让人们感受到了正义,也给诈骗嫌疑人戴上了无形的枷锁,比如一些台湾籍电信诈骗分子就一再表示,“害怕遣返大陆。”
正义之剑,斩草除根!公安机关打击电信诈骗的动作,只会进一步加强,绝不会就此停下前行的步伐!
检察院:“快捕快诉”,“全方位,全链条”
昨天,江西省工商联副主席、煌上煌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徐桂芬代表在评议两高报告时表示,近年来,检察机关严厉打击电信网络新型犯罪,坚决遏制此类犯罪高发多发势头,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一些地方设立专业化办案队伍,为打击网络、电信领域犯罪开启了一条“绿色通道”,相关工作经验值得推广。

打击电信诈骗,检察机关发挥“督办”优势,积极采取“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电信诈骗案快捕快诉”等机制,严肃惩治电信诈骗犯罪。
2016年8月19日,“准”大学生徐玉玉接到了一个电话,对方以发放贫困学生助学金为名,骗走了她9900元钱。徐玉玉发现自己被骗后,与父亲一起去派出所报警,回家途中身体出现不适入医院抢救,8月21日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后,最高检公诉厅指导山东检察机关公诉部门介入侦查,并于2016年9月30日,检方对涉案7名嫌疑人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今年2月28日,经山东省临沂市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今年的最高检工作报告就提到了这起案件。
去年以来,最高检联合最高法、公安部联合出台了《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多项司法解释和指导意见,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电子证据取证难、固定难、认定难等问题以及全方位、全链条打击等工作机制,作出明确规定。
积极破解横亘在打击电信诈骗犯罪面前的难题,形成打击合力,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势头,检察机关必当及时“亮剑”!
法院:斩断电信诈骗犯罪链条
去年10月,最高法发布电信诈骗典型案例,其中提到了一个案子,这个案子的特殊之处在于,被告人并未直接实施诈骗行为,但同样以诈骗罪被判了刑——
在陈观某、陈礼某、陈黄某诈骗案中,被告明知他人进行电信诈骗,仍结伙对涉案诈骗款项实施取款并转移,致使被害人被骗款项无法追回。法院认为,三名被告人所实施的提取并转移被骗款项的行为,是诈骗集团成功控制诈骗款的最后一个环节,三人在整个电信诈骗的共同犯罪中仅有分工不同,并无主次之分。据此,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分别判处陈观某、陈礼某有期徒刑十三年,陈礼某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三人均并处罚金。
据此也能看到,法院在惩治电信诈骗犯罪中,不仅对诈骗直接实施人予以判罚,对处于诈骗链条上的其他人员在量刑认定上、判罚上同样严格。

去年12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意见》规定,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数额达到相应标准后,予以从重处罚。
电信网络诈骗是全国政协委员、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朱建民比较关注的一个话题。他认为,国家采取相关行动,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打击力度并严惩这种犯罪行为,“非常符合民心”。
让法之利剑高悬,让电信诈骗的犯罪成本不断上升,人民法院通过审判的形式为群众架起正义的桥梁,而这也正是最高法报告中提到的“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生动体现。

关于打击电信诈骗等网络犯罪,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严密防范网络犯罪特别是新型网络犯罪,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面对电信诈骗犯罪这一“社会公害”,政法君肩上的担子不轻,而各方共同协作之下,打击电信网络犯罪的成果也一定会更加显著。
加油,政法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