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安网北京3月8日电 8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的“看得见的正义”高端网络访谈中,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志鸿表示,海南省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进行了两年,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一系列工作都走在了前列。
记者了解到,作为第一批司法改革试点地区,两年来,海南省在全国率先完成了全省三级院检察官选任工作,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司法责任制改革全省三级院全覆盖,同时,不断深化基层院内设机构改革,率先实现了省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检察人员职业保障改革也落地见效。
贾志鸿介绍,改革后,全省检察机关审查逮捕周期同比缩短7.4%,审查起诉周期同比缩短17%,案件质量总体保持平稳,捕后作存疑不起诉、法定不起诉及法院判无罪的人数比改革前同期分别下降13%、21%和11%。
“改革后,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进一步凸显。”贾志鸿说,在批捕、起诉案件中,检察官自行决定的案件数占案件总数的91.7%,初步形成了权责明晰、制约有力、运行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
据了解,2016年海南省监督立案件数、纠正侦查违法次数、刑事抗诉获法院支持改判案件数同比分别上升105.8%、44.8%和69.2%。“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也在不断提高。”贾志鸿介绍说,在今年2月海南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上,省检察院工作报告以95.68%的赞成率获得通过,创下新高。在2016年6月海南省电视台直播的党风政风行风公开评价活动中,海南省检察院现场评议代表满意度为80.06%,在海南省直22家行政执法与司法机关中排名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