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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播报

“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值得点赞

2017-03-02 10:16  来源:人民公安报  责任编辑:闵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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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强调虚假债务、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

  根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每个人都渴望拥有幸福的婚姻,夫妻恩爱,相伴一生。但现实生活里,总有少数人因为种种原因,与他人串通,虚构债务,企图钻法律的空子,谋取不正当利益。还有一些人因为染上赌博、吸毒等恶习而无法自拔,四处举债。涉事夫妻中的另一方是无辜者,也是最大的受害者。根据此补充规定,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虚假债务、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是对那些企图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行为者的严重警告,是对涉事夫妻中无过错方的支持和保护,彰显了法律惩恶扬善的本质,值得公众点赞。 (湖南省湘潭市 汪文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