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去年1月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6865人,不批捕12377人;起诉40034人,不起诉4774人。这是检察机关坚持宽容不纵容,严管又厚爱,依法惩治未成年人涉嫌严重犯罪案件,加强惩戒的同时,对轻微刑事案件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的结果。
据最高检未检办主任张志杰介绍,去年以来,检察机关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全国共批捕猥亵儿童、拐卖儿童、组织儿童乞讨、引诱幼女卖淫等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犯罪嫌疑人3445人,起诉4127人。山东“5·16”学校纵火烧死无辜未成年学生案发生后,检察机关及时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从严从快批捕起诉,被告人石俊峰最终被判处死刑。
检察机关严格落实涉罪未成年人特别程序和特殊制度,去年前11个月,开展社会调查11299人、提供法律援助10347人、附条件不起诉3808人,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封存犯罪记录,大大提高了帮助教育效果。
对未成年被害人,检察机关开展最大限度的保护救助工作,依法保障未成年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各项诉讼权利,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利,探索推动对未成年被害人办案、救助一站式服务,帮助他们恢复正常生活。(周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