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省桂林市秀峰区检察院按照两高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要求,开展了2016年律师权利保障专项评查活动。
本次活动主要围绕该院在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案件管理等主要检察环节对《规定》的落实情况进行展开。内容涉及各部门保障律师会见权、阅卷权、知情权、通信权、意见听取、程序性信息告知等权利情况,各部门组织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培训的情况等。通过评查发现,该院在保障律师阅卷权、听取意见以及程序性信息告知等方面工作做得比较到位,受到好评,但在保障律师会见权方面略还有不足。针对查摆出的问题,该院及时督促办案部门和承办人进行整改,对于近期不能改正的,要制定措施,在一定期限内有效进行整改。
据悉,组织此次律师权利专项评查活动,目的不仅是为了强化案件承办人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意识,更是为了让律师也参与到“规范司法”的活动中来,更好服务于社会,服务于人民。(廖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