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湖北巴东县检察院召开的2016年度工作总结会上了解到,2016年,该院全面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着力解决律师执业“三难”(会见难、阅卷难、取证难)问题,受到刑事被告人的辩护律师与诉讼代理人的认同和点赞。
据该院案件管理部门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巴东县检察院充分认识律师在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尊重和支持律师依法履行职责,依法为当事人委托律师和律师履职提供相关协助和便利,共同维护司法公正。据统计,上年度,该院案件管理部门共接待辩护律师59人次,其中受理阅卷、复印卷宗申请43人次;通过网上预约查阅案件流程信息11人次;申请会见和变更强制措施5人次。
据介绍,为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进一步促进规范司法,该院遵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规范检察人员和律师接触、交往行为的规定》,转变原来自侦部门、侦查监督部门、公诉部门多头接待律师的模式,归口由案件管理部门统一对外接待,以“行使权利找案管”的一站式服务模式保障律师权利。
该院案管部门抓细节促服务,积极做好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接待工作。严格按照高检院的要求,明确工作职责,规范操作步骤,指定专人负责阅卷预约、联系、接待、登记等工作,保证案卷材料流转安全;严格进行资格审查,对申请阅卷或申请会见的律师,认真核对其身份资料及相关证明材料,确保律师身份的真实性;接受预约,在接到律师来电、来访阅卷预约后,案管部门通过与案件承办人联系,确定律师阅卷时间,并主动向律师反馈信息,避免让律师空等、白跑,为律师阅卷提供方便、快捷、有效的服务,保障了辩护律师的执业权利。(吴畏 赵九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