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首期“看得见的正义”高端网络访谈,邀请相关业务负责人围绕“推进平安建设”这一主题,结合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就检察机关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充分履行检察职能,积极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的有关情况与大家在线交流。
黄河:加强立案监督破解食药安全犯罪以罚代刑顽疾

最高检侦查监督厅厅长 黄河
2月28日,在“看得见的正义”高端网络访谈中,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厅长黄河表示,要出真招,形成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高压态势,破解有案不立、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的顽疾。
据悉,两年来,检察机关在批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10271人基础上,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涉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嫌疑人3695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65人。
黄河坦言,人民群众对生活品质的要求越来越高,但是让人痛心的是,当前我国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还存在许多影响百姓生命健康的突出问题。
“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猖獗的一个主要问题就是监管不力和打击不力,突出表现为有案不立、有案不移、以罚代刑。”黄河介绍,最高检于2015年初部署开展了为期两年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
记者了解,这场为期两年的专项活动除及时依法批捕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以外,还对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应当移送而不移送的案件线索的情况,进行监督。“检察机关要依法充分履行立案监督职责,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要监督其立案。通过这样的方式来破解有案不立、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的顽疾,形成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高压态势。”黄河说。
黄河进一步指出,在专项立案监督坚持“出真招、出硬招、求实效”,重大案件实行挂牌督办、重点地区采取现场督查和重要领域与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公安机关开展联合督导。通过网络媒体、控告举报、信息共享、审查逮捕和大数据分析,深挖立案监督线索,特别注重深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背后的职务犯罪。
“我们不局限于就案办案。”黄河说,最高检与食药监总局、公安部、最高法院等相关单位联合制定了食品药品领域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办法,构建了“两法衔接”长效工作机制,形成了打击食品药品犯罪的强劲合力。
陈国庆:去年全国检察机关受理金融犯罪案3万余件

最高检公诉厅厅长 陈国庆
2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厅长陈国庆在 “看得见的正义”高端网络访谈中说,检察机关依法打击金融犯罪,突出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
最高检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全国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共受理金融犯罪案件30900余件48700余人,起诉23700余件36300余人。
陈国庆说,检察机关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最高检公诉厅专门印发通知,要求各地检察机关公诉部门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严格依法办理相关领域涉嫌犯罪案件。
“要维护资本市场秩序,检察机关对证券犯罪查处力度进一步加大,案件数量也增加明显。”他给出的数据显示,2016年全国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受理证券犯罪案件比2015年分别上升54.10%和62.50%。其中,山东检察机关依法办理了徐翔等人操纵证券市场案。
宫鸣:2016年前十月检察机关信访量下降近一成

最高检控告检察厅厅长 宫鸣
许多社会矛盾都集中反映在群众信访上,去年一年检察部门的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成绩如何?
2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控告检察厅厅长宫鸣在 “看得见的正义”高端网络访谈中指出,2016年前10个月,全国检察机关信访量同比下降9.8%,集体访、极端信访、缠访闹访均有不同程度下降,“信访法治化观念逐渐深入人心”。
宫鸣介绍,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一方面下大力气破解入口不畅、程序空转、出口不顺等实践难题,另一方面加强宣传引导,教育群众正确认识信访权利和实现权益的途径,改变“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等错误观念,树立司法权威。
“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坚持定期接待上访群众和包案制度,一批‘骨头案’得到化解。”此外,宫鸣说,各级检察机关也积极构建信访案件交办督办机制,最高检交办转办重要信访案件1711件,交办案件查实率40.2%,切实解决了群众反映的一批实际问题。
张志杰:惩治严重校园暴力犯罪 去年起诉2449人

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主任 张志杰
校园安全一直备受社会关注。2月28日,在 “看得见的正义”高端网络访谈中,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主任张志杰指出,检察机关一直高度关注校园安全,要依法惩治严重校园暴力犯罪。
最高检统计数据显示,去年一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的校园涉嫌欺凌和暴力犯罪案件1988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180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3911人,经审查起诉2449人。其中,批准逮捕教唆、组织、胁迫、引诱未成年学生实施违法犯罪的有关成年犯罪嫌疑人403人,起诉678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8件18人。
不过,张志杰表示,对于罪行轻微,属于初犯、偶犯,能够认罪悔罪的的涉罪学生,检察机关坚持少捕慎诉,必须提起公诉的,也依法提出从轻减轻的量刑建议,为他们回归社会预留通道。
他介绍,2016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对校园暴力犯罪案件依法不批准逮捕798人,不起诉688人。对罪行轻微,属于初犯、偶犯,能够认罪悔罪的学生,开展社会调查2733人、提供法律援助2514人,落实合适成年人到场2157人、附条件不起诉580人,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封存犯罪记录。
针对被害学生的权益保护问题, 张志杰指出,检察机关在依法保障被害学生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保护他们隐私的同时,与教育、综治、民政、团委、妇联和司法社工、志愿者、公益组织等密切合作,做好相关救助工作。去年一年,检察机关共对被害学生进行司法救助148人、法律援助562人、心理疏导512人、身体康复338人。
“检察机关要推动涉案家庭发挥监护帮教作用,与家庭、学校和社会形成防治校园欺凌合力。”他介绍说,上海、四川、吉林、山西等地检察机关在办案中采取约谈监护人、协助制定监护计划、组织家长学校、对家庭成员进行集体心理辅导等手段,帮助他们改善家庭环境,提高监护人的监护帮教能力。(于潇 郭璐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