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最高法第六巡回法庭敲响“第一槌”
法制网2月28日电(记者刘子阳)新春伊始,伴随着初春的阵阵寒意,2月28日上午9点,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在第十二审判庭敲响“第一槌”,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神木县永兴乡圪针崖底村办煤矿(以下简称村办煤矿)与被上诉人榆林市常乐堡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矿业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该案由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副庭长杨永清担任审判长并承办,与审判员汪国献、审判员晏景共同组成合议庭。邹军红担任法官助理,书记员冯宇博担任法庭记录。本案原由矿业公司起诉,请求村办煤矿依约偿还借款本金23930万元及相应利息、资金使用费。村办煤矿在一审中提起反诉,认为矿业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应数额的借款,属于违约,请求判令矿业公司承担100万元违约金。一审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支持了矿业公司的诉讼请求,驳回了村办煤矿的反诉请求。村办煤矿不服,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经过开庭审理,法庭将择期宣判。
庭审中,合议庭合理分配和把握各阶段时间,针对争议焦点问题深入调查,突出重点,繁简结合,庭审井然有序。合议庭法官始终保持中立地位,公正对待双方当事人,庭审设置上给予双方当事人基本均衡的陈述时间和机会,认真倾听双方的质证和辩论意见,为案件事实的查明打下坚实基础,同时让当事人亲身感受到了庭审的公正。
据了解,自去年12月29日正式办公以来,六巡全体干警克服了开局起步阶段的种种困难,各项工作迅速步入正轨,实现了良好开局。截止2月28日,全庭共受理案件315件,审结24件,其中民事申请再审案件13件,行政申请再审案件9件,民事二审案件2件。
最高人民法院部分特邀咨询员、特约监督员、巡回区部分知名学者、律师、高校师生及群众旁听了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