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记者刘子阳) 2月24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在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九法庭对再审申请人福州市晋安区盛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盛丰公司)与被申请人郑云、吴林炎、郭秋娥、吴丰宇、龙岩市龙驰塔水泥有限公司、连洁文民间借贷纠纷申请再审一案公开开庭询问。
该案是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自2016年12月28日成立以来,到巡回区法院巡回开庭的首起案件。该案双方当事人住所地均在福建省福州市,为了方便双方当事人诉讼,减轻当事人诉累,最高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决定在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公开开庭询问。双方当事人的代理人在庭后均表示,以前这类案件要到北京去开庭,来回要好几天时间,现在只需要半天,巡回法庭真正是老百姓“家门口的最高人民法院”。该案由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第三巡回法庭庭长江必新大法官担任审判长,与主审法官周伦军、汪军组成合议庭。
江必新大法官告诉记者,担保交易附随于借贷、买卖等各种民商事交易中,在人民法院受理的民商事案件中,因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引发的纠纷不仅在数量上占有相当的比重,在法律适用方面的认识也不够统一。在审判工作中,如何公正、合理地分配交易风险,平等保护债权人、担保人及其股东的产权利益,是法官必须慎重权衡的重要问题。第三巡回法庭希望通过本案的审判,统一该类纠纷的审判思路、裁判标准,以实际行动回应社会各界希望尽快统一该类案件裁判尺度的殷切期待。
据了解,第三巡回法庭巡回区域包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江西等五省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最高的区域之一,案件数位居各巡回法庭之首,且新类型、疑难复杂案件多。自2016年12月28日揭牌至2017年2月23日,已立案313件,其中民事案件107件,行政案件192件,刑事案件14件。已审结案件45件,其中民事案件12件,行政案件30件,刑事案件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