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凌晨2时,我驾驶警车带领3名辅警正沿省道自东向西巡逻,突然接到中峰派出所民警电话称,一名司机连续两次打来报警电话,说是一辆白色轿车的驾驶人涉嫌盗窃正由中峰向县城方向行驶,报警人正在后面追赶,要求我配合派出所民警堵截该车。
接到警情,我立即与派出所出警民警联系,按照报警人所说的盗窃嫌疑人驾驶车辆逃跑方向追赶,当追至省道S325线与省道S326线交会口时,发现一辆白色丰田轿车堵住一辆黑色轿车,两个人正在夜色中激烈争吵,我协助派出所民警将双方当事人控制。经现场询问和核查,我们排除了黑色轿车驾驶人的盗窃嫌疑。在询问报警人时,我发现此人提供不出驾驶证,还满嘴酒气,有酒后驾驶和无证驾驶的嫌疑。我用仪器对其进行酒驾测试,测试结果显示已达到醉酒标准。
我立即将报警人控制,经查,此人姓朱,中峰乡人,22岁,不但醉酒驾驶而且没有取得驾驶资格。那么,为什么朱某无证驾驶且醉酒驾驶还要报警说对方为盗窃嫌疑人呢?经了解,我弄清了其中的原委。
原来,朱某和同学在中峰乡一家KTV饮酒唱歌后,不顾自己无证驾驶且醉酒,执意驾车返家。当行至中峰乡北200米处时,发现前方一辆轿车行驶速度缓慢,感觉被挡道的朱某连续鸣喇叭示意该车靠边行驶让道。由于道路破损致使该车司机没有及时为他让道,本已醉酒的朱某便勃然大怒,不顾危险一边鸣笛强行超车,一边强行逼迫该车停车。见到朱某强行超车,加上正值凌晨时分,不知道对方车里到底是什么人,该车司机心里害怕不敢停车,急忙加速逃跑躲闪。而朱某见到该车司机不“听话”,反而更激起“路怒”心理,不顾危险加速追了上去,于是两车在路面上互相竞速追逐,盛怒之下的朱某边追赶边用手机两次向110报警,说其追赶的车辆司机涉嫌盗窃,要求民警参与堵截,试图借助警方的力量对其追赶的司机进行报复。在追至省道S325线与S326线交叉口时,朱某终于成功将该车逼停并与该车司机发生激烈口角。
被酒精麻痹和“路怒”冲昏头脑的朱某不得不为自己的醉驾行为付出被依法刑拘和罚款2000元的代价。
(周学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