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省公安厅出台《江西省公安机关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力争通过3年至5年,建成系统完备的执法制度体系、规范高效的执法办案体系、科学严密的执法管理体系、明确严格的执法责任体系、全面有力的执法保障体系。
意见要求,要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全面实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风险评估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倒查机制。实行法律顾问制度,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建立以法制部门人员为主体、吸收法律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
意见明确,要细化完善执法制度机制,完善接处警、受立案撤案、现场勘验检查、证据保全等重点执法环节操作规范。要健全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和行政案件自由裁量标准,依法规范收集证据,强化物证保存管理及移送。要健全司法救济制度,健全公安信访工作机制,深化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要完善执法监督管理体系,全面实行刑事案件法制部门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完善公安机关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强化执法监督部门和各执法警种对内对下监督职能。要落实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健全执法责任制和追究体系,落实公安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
(王俊奇 刘苏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