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省矿山民爆物品安全监管,从1月起至3月底,辽宁省公安机关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打击整治矿山涉爆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
辽宁省公安机关将重点深入开展法制安全教育,教育所有爆破作业单位和在产、停产的矿山企业法定代表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并逐人签订《法定代表人保证书》,同时教育所有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员、安全员、管理员,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全面搜集涉爆案件线索,省厅将拿出专项经费,对提供线索并成功打掉涉爆犯罪团伙、窝点的,最高奖励5万元;深入开展排查整治,对所有在产、停产的矿山进行全面排查,对所有矿山的爆炸物品储存库、临时存放点进行逐个排查,并会同国土、安监、煤监部门对井下矿区爆炸物品进行一次地毯式排查;深入打击查处,重点打击矿山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使用爆炸物品犯罪行为,所有涉爆案件由市级公安机关主导,实行县(区)级公安机关异地调警侦办。(谭彦叙 吴丽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