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公安厅围绕DNA数据采集对象、质量、机制等方面,研究出台加强标准化采集、提高数据质量、实行目标考核、强化督察问责等4项措施,进一步推动全省公安DNA数据采集与数据库建设工作。
黑龙江省公安厅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盯住打处对象、犯罪嫌疑人等,加强标准化采集,强化现场发现与提取,对DNA样本进行全面采集;要按照技术标准,通过检验,对重复数据、垃圾数据进行整理和删除,提高DNA数据库中数据的质量;要将DNA采集工作纳入到全省刑事技术工作重点工作目标中,实行目标考核、一票否决,并重点构建DNA样本采集和转换入库新机制;要强化跟踪督察与问责,切实解决DNA样本采集发展、DNA数据库建设、DNA检验鉴定速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履职不尽责、尽责不到位的人员,按相关要求追究责任。
黑龙江省公安厅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在加强DNA数据采集与数据库建设的同时,要充分发挥公安DNA技术的破案作用,力争比中一批犯罪嫌疑人,破获一批案件。(冯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