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浙江省公安厅获悉,根据《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提出的“建立完善以执法考评为主要内容的绩效考核体系,完善考评指标,增加社会评价权重”要求,浙江省公安厅通过修订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实施办法,探索尝试社会第三方专业机构介入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努力提升考核评议结果的公正性和认可度。
为确保第三方机构评估项目科学合理、评估方式客观公正、评估结果公认可用,浙江省公安厅法制总队多次召集省社科院、省法学会等机构专家学者,研究讨论社会第三方机构介入评估公安机关执法质量的可行性和操作性问题。按照简便易行、评价客观、逐年完善的原则,制定出台了《2016年度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第三方机构评估指标》,设定执法公开情况、行政执法办案质量、行政审批与公共服务、执法公信力与执行力、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等5个一级评估指标。第三方专业机构通过互联网、主流媒体、公开的判决文书、相关执法数据、模拟测试、问卷调查表等方式获取评估信息,召集专家、建立数据模型进行综合评估。
据了解,浙江省公安厅将在总结评估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适当扩大评估项目和内容,提高第三方机构评估结果应用比重。
(谢佳 吴江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