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法院推行繁简分流简案快办机制
最快十天内可审结一宗案件
1月11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繁简分流简案快办机制改革新闻发布会。据介绍,从2016年6月该机制运行以来,深圳市两级法院办案质效大幅提高。全市法院约13%的法官结了43.8%的案件,简单诉讼案件平均结案周期不超过45天,有些区法院的简案周期更短,不到10天就审结一宗案件。
深圳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一方面是案多人少压力越来越重,2016年全年受理340793件,同比上升19%,而全市法院办案法官数量由2015年的1033人减少到目前的981人,办案压力加重,法官普遍处于超负荷状态,基层法院有些案件正常排期要半年后开庭。另一方面,群众对高效司法的需求愈发迫切,特别是对那些事实清楚、利益纷争不大的简单案件,尤其希望尽快拿到裁判结果、尽快实现合法权益。但法院目前比较普遍的办案方式是案件繁简混杂一起随机分案,导致法官办案平均用力,欲快不能。
为破解难题,深圳市两级法院从2016年6月开始全面推行繁简分流简案快办机制。具体来说,改以往简案分散办理为集中办理模式,组建专门负责办理简单案件的审判团队,深圳中院和罗湖、宝安等区法院,设立专门的民商事速裁庭。截至2016年年底,全市法院共设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等速裁快审快执团队约70个,配备法官约130人,占全市法院法官总数的13%。此外,深圳法院还优化了人员配置,有针对性地增加速裁团队的辅助人员配备比例。
在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和诉讼公平前提下,深圳法院多方面简化办案程序。比如,推行简便灵活的送达方式,实行诉讼权利义务庭前书面告知,简化庭前准备,加快案件流转;简化庭审程序,实行庭审调查、辩论一并进行,集中审理争议焦点,庭审全面录音录像;推行“门诊式”办案模式,对简单案件统一排期开庭,集中时间多案同审、多案连审,充分利用远程视频集中审理简单刑事案件。
目前,改革的效果已经凸显,结案增多、办案速度加快。据统计,2016年6至12月改革试运行期间,全市法院简案快办团队共受理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各类简单案件89245件,结案79203件,大约分别占同期全市法院新收、结案总数的54%和43.8%。2016年,全市法院共受理案件340793件,同比上升19%;结案27.76万件,同比上升23.7%;全市法官人均结案283件,同比上升30.4%。
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 从立案起算,一审民事案件按简易程序3个月结案。新机制的运行,使简单案件程序更加简化、流转更加迅速、裁判更加高效,真正快了起来。初步统计,全市法院简单诉讼案件平均结案周期不超过45天。深圳中院民商事速裁案件平均周期约32天,刑事速裁快审平均周期约30天。有些区法院的简案周期更短,如龙岗法院刑事速裁案件周期约15天、罗湖法院刑事速裁案件周期不到10天。
由于简单案件快速办结,当事人迅速拿到裁判结果,催促快办等方面的投诉明显减少。同时,法官办案责任的落实,规范的管理和监督,在快办案的同时保证了裁判质量,息诉服判效果突出。初步统计,深圳6个区法院中有5个一审民商事速裁案件服判息诉率都超过90%,最高的超过98%。
该负责人表示,今年要围绕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繁简分流“深圳标准”,推行案件识别、分流的信息化智能化,把简案快办的结案比例提高到50%以上。(王东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