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改革开放以来各类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因经营不规范引发的问题,要以历史和发展眼光予以对待,严格遵循法不溯及既往、罪刑法定、从旧兼从轻等原则公正处理,不盲目翻旧账。”孟建柱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这段话,不知道温暖了会场外多少企业负责人特别是民营企业家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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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书记继而指出,在新形势下,衡量执法办案水平高低,不仅要看是否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而且要看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今后,司法机关在严格依法办事前提下,要树立三个理念。
一是树立谦抑理念。对通过民事、行政法律手段就能妥善处理的经济案件,不使用强制手段,努力以较小成本取得较好效果。
二是树立审慎理念。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企业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等界限,准确把握经济违法行为入刑标准,严防刑事执法介入经济纠纷;对涉嫌违法的企业和人员,依法慎重决定是否采取拘留、逮捕和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
三是树立善意理念。确实需要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要严格依法进行,防止超标的、超范围,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对已经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产,要严格区分违法所得与合法财产,对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上交国库,对合法财产依法尽快返还。
谦抑,审慎,善意,今后每一个司法人员在办理每一起涉企案件时,都应当扪心自问是否做到了这三条,要尽量采取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影响较小的办案方式。
谁能想到,一场系统内的会议释放出的善意信号,会瞬间温暖系统外那么多企业家的心。不用抱团取暖,相信国家!相信法治!(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