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北京1月14日讯(记者刘子阳)记者从1月14日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上获悉,2016年全国法院执行收结案数同比分别上升24.2%和33.7%。
针对执行难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去年部署“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并实现良好开局,执行体制改革试点顺利推进,与中国人民银行等10多个部门和3200余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各种主要财产形式“一网打尽”,初步形成新的执行查控模式、财产变现模式、执行规范管理模式。
会议指出,2017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攻坚之年。要强化执行监督管理,规范执行行为,加强执行信息化建设,提高执行效率,切实增强执行效果。要健全执行法律规范体系,适时出台司法解释和指导意见,规范财产调查、公证债权文书执行、执行和解、异地执行、委托执行等程序,着力解决乱执行、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等问题。同时,建立健全四级法院上下一体、内外联动、规范高效、反应快捷的执行指挥体系,建成执行工作的信息交换中心、指挥调度中心和决策分析中心,确保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
会议强调,各级法院要认真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健全违法失信惩戒机制,进一步扩大信用惩戒范围。要与刑事审判工作密切配合,共同解决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到位率低的问题。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统一部署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评估工作,地方各级法院要树立大局意识,不得自行开展评价体系制定和评估工作,确保第三方评估顺利进行。
此外,会议要求,配齐配强执行人员,形成以法官为主导的执行团队模式,切实提升执行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妥善解决“执行不能”问题,通过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完善破产制度、救助制度等途径,夯实制度基础,凝聚社会共识,促进执行难得到根本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