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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播报

中国庭审公开网“交卷”了,成绩如何听听考官怎么说

2017-01-13 12:29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王贤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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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司法公开工作。2016年9月27日,中国庭审公开网正式上线,这是继裁判文书公开、审判流程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之后,人民法院着力建设的第四大司法公开平台,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好评。为展示并提升各级法院庭审规范化水准,彰显庭审公开的社会价值,2016年12月4日至12月16日,中国庭审公开网举办了“2016第三方评价中国庭审公开网庭审活动”。本次活动组成第三方评价团,根据庭审评价标准对24个省、市、自治区164家法院参选的164件民事、刑事、行政案件进行打分评价。活动得到了各级法院和法律界人士的大力支持,人民网、新华网、网易、凤凰网、今日头条等网络媒体对活动作了专门报道。

  01 第三方评价团

  本次活动的第三方评价团成员由来自中国、美国、德国、新加坡等国家的193位法律界人士组成。其中,中国法学会和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以及耶鲁法学院、美国罗格斯大学、新加坡大学等国内外院校的法学专家学者65人,约占34%;北京、天津、上海、安徽等省、市70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91人,约占47%;中国银行业协会和百度、春秋航空等国内企业法务人员25人,约占13%;央视、经济日报、澎湃新闻等政法媒体记者12人,约占6%。

  02 评价标准

  庭审评价标准项目图

  本次活动庭审评价标准分4大项20小项:

  1.庭审准备:宣布法庭纪律、核对当事人身份;告知诉讼权利义务、处理程序异议及回避申请。

  2.庭审程序:归纳案件争议焦点;指挥引导当事人举证、质证;当庭认证;查明案件基本事实;辩论内容引导、辩论节奏把握;庭审程序合法、完整。

  3.庭审技能:审理思路;维持法庭秩序;处置庭审突发事件;合议庭成员分工配合;调解能力;庭审语言能力;庭审驾驭水平;庭审效率。

  4.庭审形象:法庭布置、审判人员着装规范;审判人员仪态、举止规范;对待当事人的态度;秉持客观中立立场。

  评分项目中,第一大类“庭审准备”中的第2小项“告知诉讼权利义务、处理程序异议及回避申请”、第四大类“庭审形象”中的第1小项“法庭布置、审判人员着装规范”和第4小项“秉持客观中立立场”得分普遍较高,第三大类“庭审技能”中的第4小项“合议庭成员分工配合”得分相对较低。

  03 参评案件

  本次活动共有24个省、市、自治区的164家法院的164件案件参加评选,其中高级法院12家、中级法院49家、基层法院103家。

  1.案件类型。164件庭审案件中,刑事案件76件、占比46%;民事案件72件、占比44%;行政案件16件、占比10%。

  2.案件得分。参评案件最高得分100分,最低得分55分,平均得分为84.75分,高于平均分的案件占90.24%。共收到158条评价,其中评价较高的有154条,占97.47%。

  04 各省案件庭审评分情况分析

  本次活动安徽、吉林、四川、广西、福建等省、自治区参与法院较多,其中广西壮族自治区案件平均得分最高,为87.43分。

  1.安徽省共有9家中级法院和18家基层法院参与活动,参评案件涵盖刑事、民事、行政三种案件类型,参评案件平均得分82.85分,最高得分99分。其中庭审准备阶段的“告知诉讼权利义务、处理程序异议及回避申请”项平均得分最高,为4.5分;“归纳案件争议焦点”得分相对较低,为3.88分。

  2.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及4家中级法院、22家基层法院参与活动,案件平均得分为81.92分,参评案件各小项平均得分差别较小,平均分最高的是“维持法庭秩序”项,为4.52分,“当庭认证”项相对得分较低,为3.64分。

  3.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中院和基层法院在内的18家法院参与活动,案件平均得分为86分,其中4家中级法院报送的案件得分较高,均在90分以上,基层法院得分普遍较低,多在70至80分之间。其中“调解能力”项得分相对较低,为3.88分;“秉持客观中立立场”项平均得分为4.63分,高于该项的全国平均得分。

  4.广西壮族自治区共有4家中级法院和10家基层法院参与活动,参评案件最高得分为98分,其中“归纳案件争议焦点”项平均分为4.57分,高于该项的全国平均得分。

  5.福建省共有1家中级法院和12家基层法院参与活动,案件平均得分为86.92分。在庭审准备和庭审程序这两个评分大项中,各参评小项得分均比较高,其中“告知诉讼权利义务”“处理程序异议及回避申请”项平均得分为4.85分,相对突出,专家普遍给予了较高的评价。

  05 精彩点评

  活动共收到154位评委的158条评价,评价内容涉及庭审规范、庭审人物、专业法律名词解释、意见建议等方面。评委秉承客观公正的原则,既肯定了庭审程序的规范性,也指出了庭审过程中存在的不足。

  示例:山西长治市城区法院〔2016〕晋0402民初1733号张华林诉韩志忠担保合同纠纷案。得分:92分。

  第三方评价:本次庭审庭前期工作准备充分、庭审程序合法、规范、有序,具体如下:1.庭审程序严格、规范、合法。本案能严格按照民诉法的规定进行审理,做到了程序合法、进行有序、阶段清晰、过程完整。能够按时发布开庭公告,全面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及时询问当事人意见,较好地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能够严格遵照法庭规则进行宣布开庭、组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进行法庭调解等程序,庭审阶段分明,审判程序完整。2.庭审效率、质量较高。审判长能够较好地控制庭审节奏,审判进程有条理,庭审比较紧凑,并都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了庭审。3.庭审驾驭能力较强。能够比较准确的归纳庭审争议焦点,并引导双方当事人有序举证、质证和组织法庭辩论。审判人员仪表、仪态庄重严肃,语言表达通俗易懂,法律用语比较规范,能够认真听取各方当事人的发言和陈述,没有出现压制一方,偏袒一方的语言和举动,形象中立。需要提高的方面:认定证据能力需提高。对于经过质证的证据,往往不能及时合议、不能当庭宣布合议庭是否采信或作出相应的说明,有的证据当事人双方均没有异议也不能当庭予以认定,过多依赖庭后的合议进行认证,一定程度地限制了庭审的效力和公开性。

  06 专家解读

  活动期间五位专家从如何规范庭审、庭审注意事项、公众如何看庭审等方面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充分肯定了活动的意义。

  高一飞(美国丹佛大学博士后、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参加第三方评审活动的同时,正在研究《美国联邦地区法院庭审录像试点项目评估报告》,美国的庭审直播试验长达四年,类型上仅仅限于民事,数量上与我国的情况相比,可以说是微乎其微。而且对参加试验的法院和法官采取了放任自流的态度,如进行庭审要法院申请参加试验、试验法院的法官报名参加庭审直播、决定参加试验项目的法官又要同意某一案件的直播等等。而我国的庭审直播改革,和高速前进的中国改革开放事业一样,由官方坚定有序推进,在短短的几个月内就直播达9万多件,成为我国司法公开的重要方式,而上10亿人观看也反映出民众对庭审直播的高度关注,从一个角度体现了推行庭审直播符合人民的期待和要求。相信随着庭审直播的大力推进及常态化,将会切实地督促法官严格诉讼程序、规范司法行为、维护庭审秩序、提升驾驭庭审的能力和水平,并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实现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

  刘庄(北京大学法学博士、芝加哥大学法律科学博士,芝加哥大学、香港中文大学研究和任教):观看了中南部某县法院对一起刑事案件的庭审全过程。案件涉及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可以看出法官准备很充分,庭审程序有条不紊;审判人员高效归纳案件争议点,引导检方举证;审判人员的语言也很规范,而其中不乏亮点——审判长在被告人不理解时,使用灵活的语言向被告人充分解释。此外,总体来看,主审法官的形象庄重、严肃,有威严感。就庭审过程而言,还存在一些值得人们反思的问题。比如,案件双方对事实和法律焦点是否存在异议,庭审中对统计数据的使用。法律人的训练还存在很大的缺陷,面对日益复杂的社会生活和日益纷繁的数据和证据,司法系统准备好了吗?

  颜飞(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法学博士):此次活动对于扩大司法公开宣传效果,展示并提升各级法院庭审规范化程度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作为此次第三方评价团的一员,从我随机挑选、观摩评价的三个案件来看,无论是从庭审程序的规范性,合议庭成员展示的庭审技能、庭审形象,还是从庭审直播技术来看,较之以往都有明显的提升,司法改革的成效逐渐显现。

  当然,此次参评的案件都是由各级法院自己推选,自然带有较强的示范意义,尚不能反映当前我国法庭审理的全貌。同时,可能更需要注意的是,庭审视频直播本身并不是目的,庭审“可视化”仅是实现司法公正的一种技术手段或者说保障措施之一。以“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其基本目标就是“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实现诉讼证据质证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理由形成在法庭”。如果庭审“走过场”或者说“庭审虚置”的痼疾未能得到真正有效地解决,视频直播的意义也将被消解。因此,进一步强化庭审中的举证、质证和认证;完善证据调查规则;改革裁判方式,逐步扩大当庭宣判,进而推进庭审的实质化是今后我国审判方式改革的必然路径。只有把“量”和“质”两方面结合起来,司法公开的价值方能全部实现。

  张巍(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哲学博士,新加坡管理大学法学院教授):参与评审活动的人员不仅有法学专家与研究人员,更有诸多法律界的实务精英,有助于法律理论与实务的链接。就庭审公开而言,一方面涉及司法公正与效率兼顾的重要理论问题,需要理论界研究人士贡献真知灼见,另一方面又实实在在是一个司法实践的问题,离不开第一线法律实务工作者的切身体验与理解。因此,此次活动的组织者有意识地邀请两方面的专家共同参与,可谓独具慧眼。此次活动也沟通了中外专家的经验交流,海外专家的参与将有助于进一步提升活动的视野与影响。中国的法治建设更要从中国的具体国情出发,促进海内外专家互动无疑能更好地发挥双方的长处,贡献于中国的司法改革大业。现代化的科技手段的运用,不仅使得沟通不同地域与领域的专家成为可能,同时为多角度覆盖中国的司法审判现状提供了条件。本次活动参评的庭审来自全国各地,包含诸多法律部门和领域,借助现代化的多媒体网络工具,让中国司法审判的现状得以淋漓尽致地展现在各位评审专家的面前,有助于专家们为庭审公开化提出全面深入的意见和建议。 周雷(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疑难案件研究中心秘书长、北京建豪律师事务所律师):这次第三方评价活动的案源由全国各级法院推选的来自二十多个省推选出的近200场庭审案件组成,涵盖了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类型。第三方评价团由中国法学会、法律院校专家学者、律师、政府机关及企业法务人员、媒体记者等法律专业人士组成。社会公众亦可对参评庭审进行参与点赞,体现了评价团的智库覆盖范围的多元和参与主体的广泛性。通过庭审公开网的直播和评价活动,督促法官严格诉讼程序,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文明和司法作风,同时使每一个诉讼参与者都能够遵守庭审秩序和尊重审判权威,使人民群众也能够参与到司法活动中来,有利于司法公信力的提升。值得点赞!

  07 各方寄语

  孙宏臣(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对外经贸大学博士后,现为专业律师):司法公开是保障司法公平的重要手段,没有公开,难保公平。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审判公开已经取得了很大进展。本次庭审公开评论活动,将司法审判活动置于公众注视之下,进一步提升了司法审判的公信力。如果说“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那么,让百姓公开评论的舆论媒体也是最强的“监督力”!

  焦景收(专家调解员,北京天江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高级合伙人,焦律师法律工作室负责人):庭审直播最担心的就是司法机关选择性公开,因为公开的控制权在司法机关。而庭审直播引入第三方评价,则主动权在第三方。评价即监督,这不仅能促使庭审不断规范,也可以通过评价来监督司法是否“阳光”。希望常态化!

  叶竹盛(香港中文大学法学博士、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讲师、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律师,法治专栏作者):法庭是法律帝国的首都,也是说理的中心。如果连法庭都不讲理了,那么社会上就将不会有讲理的地方。庭审直播的本意是提高法官的庭审表现,不要让庭审成为走过场的地方,而是让法官在庭审中能够发现事实,澄清法律问题,最终作出公正的裁判。当然,有了好的庭审未必能够保证有好的判决,但庭审至少是让当事人直接感受到正义氛围的地方,因此在司法过程中具有至关重要的地位。希望类似的评审活动有助于提高中国法院的庭审水平。

  芮刚(阳光时代[北京]律师事务所商事争议解决部资深顾问):司法公开、透明是法治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让法官的庭审接受第三方的评价、监督,有助于以公开促公正,提高公信力,希望第三方评价庭审活动能够成为长效机制,真正为司法公开公正建言献策,助力中国法治进步!

  人民网舆情监测室(国内最早从事互联网舆情监测、研究的专业机构之一,在舆情监测和分析研究领域处于国内领先地位):英国《金融时报》网站曾于10月24日发表题为《中国庭审改革的一丝曙光》的文章,文章称,“中国庭审公开网是最近为增强司法透明度而采取的新举措中最为大胆的一项。这种程度的公开透明似乎比美国的做法更彻底”。同时指出,“目前庭审直播网站上用户界面尚无点评功能,仅可以反馈关于视频质量的意见,并且没有专业人士的帮助,法律系统以外的大多数观众也不太可能理解庭审公开网上的直播内容”。

  “第三方评价中国庭审公开网庭审活动”的开展,无疑是对该问题最直接的答复。由此可见,在促进普法宣传、提升司法部门公信力方面,相关单位作出了正面积极的努力。

  吴珲(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庭审是感受一个国家法治文明最直接的平台。通过第三方对庭审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既能整体性的展示法官的水平,同时也是对法官庭审驾驭能力的检验。本次活动本身对于社会公众也是很好的普法教育。希望举办这样的活动能形成长效机制,让更多的人参与进来,感受法治的温度。为新浪法院频道、中国庭审公开网点赞!

  刘慧慧(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法庭审判活动是代表国家是传递法律正义的过程,担负着主持正义、适用法律、阐明法理、定分止争的重任。然而,长期以来受庭审局限性影响,庭审活动一直被百姓视为“威严神秘”“不可妄语”的事项。庭审第三方公开评价系统,强调法庭审判的程序正义,也加深了案外人对判决结果的公正性与期待性。进一步完善庭审第三方评价机制,接受公众的质询并回应,将架起法庭与公众沟通的桥梁,提升庭审的司法公信力。

  (本文由董学军、崔琳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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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活动组成第三方评价团,根据庭审评价标准对24个省、市、自治区164家法院参选的164件民事、刑事、行政案件进行打分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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