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9日下午,记者从浙江省东阳市公安局获悉,自公安部部署开展2016年“猎狐行动”以来,截至当日,东阳市公安局已成功抓获出逃至泰国、韩国、老挝及香港、澳门等国家和地区的经济犯罪嫌疑人8名。
2016年12月17日凌晨3时许,东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徐军强、民警吕翔宇将嫌疑人顾某从老挝押解回国。
顾某,男,49岁,东阳市人。2011年10月,顾某注册成立东阳市某农林发展有限公司,以经营发展农林项目为名,许以高息回报承诺,向社会公众100多人借款5000余万元,之后潜逃。
2016年10月7日,东阳市公安局对顾某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侦查。东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经过多方侦查,发现顾某已逃往老挝。
在公安部“猎狐行动”办的统一指挥下,11月底,浙江省公安厅民警胡佳平和东阳市公安局民警徐军强、吕翔宇参加公安部工作组,决定赴老挝开展工作。工作组抵达老挝首都万象后,即在我驻老挝大使馆的协助下,与老挝相关执法部门进行多次商谈。
国内已是冬季,万象却气候炎热。由于饮食习惯不同,加之工作时间持久,嫌疑人未能及时抓捕归案,心情焦虑,工作组民警均出现中暑、水土不服等症状。在简单吃药休整后,办案人员继续扎实开展工作。
12月15日,老挝相关执法部门将顾某一举抓获。12月16日,老挝警方将顾某押送至万象机场移交工作组。12月17日凌晨,犯罪嫌疑人被押解回国。
据了解,东阳市公安局按照“一人一档”的建档要求,对每一个境外在逃人员都建立及时准确完善的基础台账,完备法律手续、证据材料,制订“一逃一策”,确保追逃成效。
(吴江英 徐步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