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记者从湖南省公安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进一步方便为新生儿办理上户手续,湖南省公安厅决定从即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新生儿上户异地办理工作。
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湖南省公安厅在6个区县开展了省内出生新生儿登记异地办理试点工作。试点期间,6区县共办理新生儿异地上户406人。
为进一步扩大试点成果,让这一便民政策惠及全省广大群众,近期,湖南省公安厅制定印发《湖南省出生登记异地办理实施办法(试行)》,决定推出“新生儿上户异地办理”便民举措,明确自2017年1月1日起,凡根据新生儿落户原则需在省内登记户口的未满1周岁新生儿,监护人不局限于在户籍地办理上户手续,可以凭出生登记申报材料,在全省任何一个具有户口登记职能的公安派出所办理上户手续,将新生儿户口登记在户籍地。
(胡立强 邓棕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