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君说法
破坏军婚是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同居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曾指出,对长期与现役军人配偶通奸而给军人婚姻造成严重破坏后果的行为,直接以破坏军婚罪论处。案例中,如果行为人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结婚或同居,那么该男子就会涉嫌破坏军婚罪这一罪名。
构成破坏军婚罪的2个情形:
1、现役军人与其他现役军人的配偶结婚或者同居的,也构成本罪。
2、行为人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结婚或同居的行为。
不构成破坏军婚罪的2个情形:
1、行为人不知是现役军人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同居的,不构成本罪。
2、两个现役军人重婚或者同居,而他们的配偶都不是现役军人的,不构成本罪。
法条链接
刑法第259条第1款: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且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按照强奸罪论处。(张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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